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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琳皱了皱眉头:“就还是京西路钱庄的法子,不用问,贷出去也只能贷给什么公司而不能贷给民户了?只是跟钱庄不一样的,存钱的人也有利息可拿了。”

“正是。以前让民户存钱进钱庄,许多人老大不愿,觉得不方便。以后有了利息,他们总不能够还不愿意吧?有了本钱,生息自是理所当然。”

有一句话徐平没有讲,如果让社会保持一定的通货膨胀,那么民间的钱为了减少损失就不得不存入银行。用这种办法,比在京西路时硬逼着向钱庄存文明多了,也隐蔽多了。

银行的利润应该是来自于存贷息差,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需要的地方去,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这个统一市场的规模越大,这种作用越明显。

徐平所设想的,是让新的钱监作为中央银行,发行货币,而后再成立几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完成资金配置的任务。本来一般中央银行是兼职国库的,但现在事实上国库一分为二,一是三司的左藏库,再一个是皇宫的内藏库,就不能这样做了。

程琳微微摇了摇头:“钱收进来好收,但贷出去只怕不易。那些公司,京西路做的都还不怎么顺利,其他地方开起来更加艰难。至于贷给百姓,当然想也不能想。”

当然不能想,徐平就从来没想过让银行经营民间借贷。一是冲击现在已有的富贵权势之家的解库生意,容易引起反弹,再一个经营风险太大,一个不好就把自己陷进漩涡。

历史上王安石变法就是用青苗贷向民间放款,是新法中争议最大的政策之一。把很多人逼到新法的对立面,就少不了青苗法的功劳。民间放贷,收不回欠款的风险极大,再一个是收款的成本过高,利息低了没有利润还可能赔本。

贷款到期之后,老老实实自己到银行还款的人当然会是多数,但总有一部分是能拖就拖的。收这些人的钱,哪怕你一上门他就把钱还了,银还得出跑腿人的车马费呢。更不要说还有要跑无数趟,磨破嘴皮的,利息还不够收钱的人的路费。至于那些赖账不还的,就更加是把本钱搭进去了。这样一些人,自然就把贷款的成本推高了许多。

要降低风险,降低贷款成本,也不是不行,最简单的办法是暴力。

把成本转嫁到国家政权上,由国家暴力机关协助收款,到期不还直接抓到牢里去,这就是王安石变法的老路。暴力机关的暴力使用可是不好控制的,不会老老实实地为银行服务,很可能他们花的成本比银行更高,只是强行转嫁到欠款人身上了,个人总不能跟国家对抗是不是?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便就成了反对变法者的武器。

要么这成本就由民间的暴力机关承担,一样是转嫁到欠款人的身上,暴力讨债从古到今都不是新鲜事。只是这后果,推行改革的徐平一样不敢承担,也承担不起。

公司就相当徐平前世的法人,只向法人放款,其实是无奈之举。

第218章 银行(下)

以前是老觉得手中的钱不够用,想尽办法去征收,徐平真想出办法生钱了,又担心手里的钱花不出去,不能生出利息来。这种考虑徐平能够理解,国债也是债,用的钱是借出来的,借了钱就要想办法赚钱来还,不然就面临一年经费比一年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