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8页

听到这里,徐平才明白自己真碰到了大事,对鲁芳道:“你过来坐下,喝口茶慢慢说给我听。公然聚赌,数目不小,地方上这可是大案!”

宋朝沿用《唐律》,并没有新编法典。但在唐朝法律的基础上,依据具体的案例和君主臣僚讨论,又多有修改,编成《刑统》。赌钱按《唐律》是严禁的,宋朝依然沿用,但凡涉及到财物,一贯匹以下杖一百,一贯以上以盗论。惟有一种赌博方式不在此列,即是弓箭,因为习武是朝廷提倡的,可以用钱作注。其他所有的涉及到输赢的,只有把赢来的钱吃了喝了,才不违法。所以涉及输赢,大家说的是赌东道。

听鲁芳说的数目,这可不是普通的聚赌案了,那里就是一群可以跟强盗相提并论的狠人啊!真严格按照法典判下来,参与的人不少要砍头了,徐平岂能不认真。

鲁芳喝了口茶,把自己今天怎么跟着郑二回到他家等候买猪,之后怎么遇到熊二焦五,如何起的冲突,带猪回来的路上怎么被追击,反胜之后又进了山村,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一一都说给徐平听。

徐平静静听着,等鲁芳说完,沉默了一会,转身吩咐随从:“去把旁边屋里歇着的李通判叫过来,这是他的治下,先看他如何说。”

随从应诺,转身去了。

县里能断的案子是杖二十以下,再往上的案子就要送州府,聚赌最低杖一百,这案子已经不是河阴县能够审理的了。

按照此时的政治制度,只有州府一级才是完整的行政单位,下面的县很多职能被省略,上面的路不是行政区,转运使路、军事路、提刑司路和安抚使路的管辖范围都不一样。这种到了死刑的大案,是必须由州级来断的,其他层级都是监督辅助。

制度上李参是这案子的主管官员,除非朝廷特旨派人来审,不然怎么办案还是由李参说了算,别的官员只能对李参案子审得怎么样发表意见。

不大一会,李参急匆匆地从自己的房里出来,到了院子里徐平面前,行礼道:“不知待制唤下官出来有何事吩咐?”

“今天鲁芳偶尔到了乡间去,发现了一件大事,附近广武山里有人聚赌,而且赌注不小。具体如何,还是让鲁芳说给你听。”

等李参坐下,鲁芳把刚才讲的话又说了一遍。

不等听完,李参的脸色就变得铁青。地方上发生这种大案,偏偏是让下来巡查的徐平发现,作为地方主官的李参首先就被记上一笔。

听完,李参沉声问道:“鲁殿直,不知你离开的时候那些人有没有散场的迹象?”

“怎么会散场?我走的时候刚刚开始没多久,我听他们的意思,今夜只怕是要赌到天亮,通宵达旦!那个什么范节级,是从原武监来,路程可不近,怎么舍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