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艳阳高照。
酷暑之下,纽约的街头,仍充斥着不少为生活而奔波的人群。
这其中,就有一位拉丁裔的小哥,他叫斯科特,签证上的职业是一名货运司机,此时他正顶着烈日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与一位白人女司机斗智斗勇后,他终于如愿抢到一个树荫下的停车位。
这位白人女,墨镜低胸装+星巴克手杯,是十分经典的白人女孩形象,翻了一个标志性的白眼之后,愤然离去,临走前还不忘留下自己的嘲讽。
“该死的墨西哥佬,滚回家啃玉米饼去吧!”
反正又不是针对黑人,可以随意歧视。
小哥见怪不怪,盯着那对扬长而去的大奶奶,心里狠狠意淫了一波之后,开始卸货。
推着小车,踩在烫脚的水泥路面上,他开始一批一批地将货物搬到店里,这一过程相当漫长,且十分劳累,但是没办法,这是他的工作。
一次,他看到一个穿着全套耐克的青年从他面前高速跑过,速度之快,都快赶上超级碗里那些狂奔的傻大个了。
“跑步?不太像啊,这么热的天谁会出来跑步,除非脑子有问题,可能是忙着去跟女朋友约会吧。”如此想着,他撇撇嘴,继续搬运。
然而等他从商店出来,他又一次看到那个青年,还是再以同样的速度狂奔。
“还真是在跑步?果然白人里就是容易出些脑子不太正常的人物……”
小哥反向歧视一波,继续卸货。
当他第三次再看到青年的时候,终于有些不镇定了。
“这才几分钟,又跑完一圈了?”
这块区域是他经常送货的地方,自然十分熟悉,跑步的话,不是一般都跑圈嘛,经过这里的圈子,最短的距离怕是都有一千多米了,这家伙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跑完?还是以这种冲刺跑的速度?
难道是折返跑?
产生好奇的拉丁小哥暂停手中的工作,开始观察那个飞奔的青年。
当青年的背影消失在转角,他开始看着手表计时,一分钟,两分钟,仅仅过了两分钟,那名青年再次出现,从他背后的街道向他奔来。
“两分钟跑一千多米,全程高速不带休息的,好家伙,这是真n逼啊。”
然后他就看入神了,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青年跑完了一圈又一圈,每过一个两分钟,就会刷新一次他的认知。
“这家伙好像还挺帅的,肌肉也很明显,也不知道有没有女伴,有这体魄,一般妹子怕是吃不消……”
瞬间,他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张经典的黑色沙发,还没来得及细想,一通电话火急火燎的打了进来。
商店的经理在里面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