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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冯彪先是一愣,随即这个粗汉轻轻撩开了安有福的被子,看到的却是即便右脚的裤腿已经被裁下不少,却已经能够看到阴干的血迹,而裸露出来的小腿上则缠满了绷带,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住这条腿。

“怎么回事啊这是?”

“没事,让鞑子捅了一枪。”

仅仅是捅了一枪在小腿上也就罢了,可是这一枪不光是戳穿了小腿上的肉,还磋伤了骨头,最重要的是,就连小腿的筋也被伤到。而接下来的战斗中,咬紧牙关的安有福没有退却一步,使得原本只是受伤的小腿筋在持续的剧烈运动中发生了断裂,送到伤病营时大夫说即便是接上了也不会像以前那么灵活,多少会落下一些走路不方便的毛病,以后怕是再上不得阵了。

“奶奶的,我听李帅说,那帮督标营也学咱们编练了鸳鸯阵,你可是被那帮狗杂种伤了的?”

“嗯。”

冯彪的话激起了安有福的回想,那支督标营确实是模仿了他们的鸳鸯阵编制,但是若非冯彪旧事重提,他也把其中的一些细节忽略掉了。

那支清军的鸳鸯阵和他率领的那两个局几乎可以说是一模一样,鸳鸯阵杀手队和火器队混编的编制,但是好像都没有火兵。这就导致了那些清军在激战的过程中后排往往会自行割取首级,结果则使得战阵不复完整,影响了进攻和防御的节奏与配合。

另外,督标营的训练也很成问题,士卒间的配合很差,似乎不像是时间太短那么简单。作为南塘营的第一批老兵,他很清楚当初训练了不过一个月,甲哨就能表现出来的战斗能力,这是清军所不具备的。若是仔细想想,好像是清军的士卒之间缺乏他们的那种互信的气氛的样子。

除此之外,清军打定了主意使用车轮战取胜,但是每一次的轮换却是连火器队一起轮换,鸟铳手不提,弓箭手完全可以集中起来抛射,显然是清军的军官对如何使用还不甚熟悉,或者是他们根本不愿意去指挥别人部下,也不愿意将自己的部下交给别人指挥,才会导致这等情况的发生。

仔细想来,若非是这许多,同样的编制,他们可能根本撑不到清军崩溃。不过,这赝品就是赝品,在真迹面前做得再好也是一堆垃圾。

“那帮杂碎,真特么够不要脸的!”

大半年未见,再见却是在伤病所,冯彪早已看望过了他那个哨的每一个伤兵,此刻便坐到床边上与安有福聊了起来。直到良久之后,冯彪已经萌生了回去巡营的念头,却听到了外间一阵的嘈杂,紧接着那嘈杂的来源便进入了这间大帐篷。

“大帅!”

陈文拥有临海伯的爵位,但是在军中他却不允许如此称呼,麾下的军官士卒只可以用军职来称呼,这是他用以强化军中阶级观念的方法之一。效果还不明显,但是称呼却贯彻了下来。

“大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