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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中国的士绅们都是持以如此居乡之道,盛世居乡是因为乡下的环境好于城市,至于乱世,盗匪横行的乡下自然不如城中,但是现在,这一切却都改变了,现在没有谁愿意回到乡间,因为乡间有着太多的不便,即没有马路,更没有电灯。

当然,更重要的是现在城市的环境好于乡间,至于城郊更是如此,而且现在也是盛世,没有匪盗之患,住于城郊的别致的花园之中,自然是富人们的第一选择。

几乎每一座省城附近都有一片这样的富人区,不过只是规模大小的问题。而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恐怕就是,他们与旧时的士绅有所区别,他们大都是不再是拥有万亩良田的地主,而企业主。

往往第一个建起私家花园的,也是最成功的工厂主,就像建起李家花园的李观森,就是长沙第一丝厂的创办人,靠着几万两银子办起了丝厂,后来又办了纱厂,把纱厂一直办到广州,把织布厂办到天津的“纺织大王”。

而就在三年前,这位在长沙被称为“纺织大王”的李观森,在众人的诧异中卖掉了第一丝厂,办起了长沙新兴机器厂,然后又投资了煤矿、办起了长沙造船厂,而在这一过程中,他的丝厂、纱厂也一个个的售予他人,至于那“纺织大王”不过只是过往云烟罢了。

李观森疯了!

在长沙有人这么说他,对此,李观森不过只是笑笑,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干,甚至就连他的父亲也不知道。但是在战争爆发之后,面对造船厂、机器厂门前排成队抢着付款的官方和企业代表,众人这才把嘲讽之词都收了回来,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着那利润爆涨的机器厂、船厂。

深夜时分,马蹄声由远而近缓缓驶来,那边李府的大门处,一个仆人听着马蹄声,连忙打开小门,朝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往常这个时候,老爷都应该回来了。

马蹄声越来越响,马车是朝李家大宅这里开了过来,外面越来越亮,大宅中的佣人全面朝着大门张望着,然后一辆马车直接驶进了大宅。一辆两匹挽马牵引的马车从外面驶了进来,马车,停在了这座洋楼前面。几名佣人排在阶梯前,马车的车门打开,李观森从里面走了出来,绕过车头走到右后车门处,将车门拉开,恭敬地请戴着黑礼帽披着裘皮大衣的李观森低头从里面钻了出来。

见李观森过来了,佣人们低头齐声道。

“老爷辛苦了。”

李观森只是点头唔了一声,看到打小起一直带着自己的李妈站在前面,上前一步扶住李妈,关切地责怪道:

“李妈,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休息?我不是说过了,要是太晚,李妈你用不着等我,先休息好了,免得累坏了身子嘛。”

“不晚不晚,这才几点?年龄大了,睡也睡不踏实,倒是少爷您,可千万别累着了。”

李妈到李家快四十年了,是李观森娘的陪嫁丫头,看着李观森长大然后娶妻生子,前年老爷去世后,少爷自然也就成了老爷,可因为老太太还在的关系,在李妈的口中,依然称他为“少爷”。而李观森对李妈不象对一般佣人,把她家当成家庭,而李妈也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

进了客厅,李观森坐在沙发上,闭着眼手指用力揉揉太阳穴所在位置。李妈泡了杯茶轻轻放在李观森面前的茶几上,退后一步仔细打量着已经年近四十的少爷。现在的少爷似乎已经不见了昨日的活了,以前满头乌发现在已经掺杂着一些白发,和老爷一样,三十几岁就有白发了,李家这么多的生意,全靠着他一个人,操那么多心,又怎么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