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直以来,曾国藩对儿子的学问文章都不太满意,现在看到曾纪泽在学问文章上的荒废,更是让他心底涌起一阵不满之意,但在不满的同时,却又有些无可奈何,在江西时,听闻发生在湖南等地的事情,使得曾国藩很清楚,皇上对于西学是什么态度。
在皇上全力支持西学的情况下,作为臣子的曾国藩自然不会讨那个没趣,久经宦海的他很清楚,对于臣子们来说,从来都是以皇上的意志为转移,现在大家之所以沉默不语,不是因为大家赞同,而是所有人都不愿意因此惹皇上不快,如果皇上稍微表现出对西学的不满,那么势必会有一堆折子抨击西学。
对于大臣们来说,没有几个大臣会冒得自己的性命危险去劝谏皇帝。更为会有人像个二百五似的在那里坚持着什么“正道”。更何误解,谁说西洋不是正道?若是洋枪洋炮不是,正道那么,他们是什么?是歪门邪道。
所以,按照现在的这种发展趋势,皇上对西学的兴致只会越来越浓,甚至就是在皇宫之中,亦有一处供皇上研究西洋学问的所在。也正因如此,谁也不会去惹这个没趣,大家都是聪明人。宦海沉浮多年的曾国藩同样也知道这一点,可在面对这个现实的时候,他却又不得不面对另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难道名教学问当真会就此没落吗?”
曾国藩不无担心的想到,心底这般想着,他又一次若有所思的看着儿子的笔记。曾经泽身上唯一令他满意的是他的书法。纪泽从小好写字,他也便有意在这方面加以引导。
十四岁离京时,曾纪泽已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后几年虽不能当面一一指点,曾国藩也常在家信中耐心地向儿子传授写字的要诀,并时常要儿子寄字来由他批,后来曾家举家到了南昌,曾国藩更是亲自指点。儿子的字深得二王阃奥,端秀飘逸,时下大官员家里的子弟,很少有几个写得出这样好的字来。只是笔力不足,秀逸中缺乏刚劲之气,正如他的为人一样,这大概秉于母亲的天性。
对于这一点,本就是书法大家的曾国藩知道无法改变。因此,他并不希望儿子今后当大官,尤其不能插手兵事,而在过去他甚至想过,倘若能中进士点翰林,谋一个校书衡文的清闲之职,做父亲的就感到满足了。
“亚美利加之法律……”
看着手中笔记中所记的文字,曾国藩的眉头一皱,他知道纪泽将要报考的是“法律”专业。学以法律,难道将来自己的这个儿子准备当个讼棍吗?
几乎是一种本能,对于“法律”,曾国藩都是持以反感,熟读史书的他很清楚所谓的“法”不过只是“用物”罢了,至于那句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不是出自于《商君书》,不过只是后人的“臆想”。
三千年来所谓的“法”,从来都是帝王的工具。至于重法的“卫鞅”《商君书》中也曾言:……太子犯法。“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而后人则以此事弄出了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彰显法律之威,但却不知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臆想而已,或者说是用来蒙蔽,普通百姓的说法。至于“天子”,那就更不可能……因为天子从来都是出口成法,自然不可能“庶民同罪”!
因为天子不可能犯法!
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不过只是黔首百姓的一厢情愿罢了,不过也就是用来蒙蔽百姓的说辞。只有那些读书读愚了的人才会相信真有这么回事,若是为官者真的信了这句话,那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而现在,儿子学习法律的举动,在曾国藩看来,根本就是读书“读愚”了。甚至就是想做个下九流的“讼棍”,对此曾国藩当然不能接受。
尽管深知现在新朝的官制不同旧时,地方父母官不再负责审案,一概由县大理正、府大理寺丞、省大理寺少卿负责审判,至于提刑使更像是官府的“讼棍”,起诉犯人。因其专职刑狱,所以要求其必须精通法律 尽管在大理寺审判时因其实行上古的“三刺”之制,犯人是否有罪由“民间有德行者”组成的“明德团”裁决,大理寺只负责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