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长官,这清军啥时候争过气,以我说,咱们只管放一阵排枪,然后刺刀冲锋保准能把这股清军给全歼了!”
“全歼?美的你,我估计咱们一阵排枪打过去,他们人便逃的没了影子!”
“可不是,那帮孙子跑起来可是一个比一个跑得更快!”
“跑,是人跑的快,还是子弹跑的快!”
在周围的一片哄笑声中,李龙用力的一咬牙,猛然点头说道。
“成,让弟兄们休整好,咱们今个就去把这股清军给收拾了!”
自信是打出来,至少李龙来说,这场轻松全歼百多号清军的战斗,令他和他的下属们的心底尽是从未曾有过的自信。
装着白银的大车在挽马的拉动下缓速前行,过了江,这马车的速度比之在江南的时候,似乎还快了那么点,说其快,倒不如说是这两辆马车旁的勇练走的速度比之过去要快。
身上穿着的是还带着潮气的号衣,这号衣是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低下头,刘六还能看到胸口下方用针线缝起来的枪眼,枪眼不大,若是仔细打量的话,总能注意到,不过,他倒也不担心,实际上,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地方。
无非就是一人打上几枪!
不过,这枪……嗯,现在这枪都变成了红缨刀。
“一会弟兄们都小心一些,只管可尽的扔手榴弹便成!”
眼瞧着距离黔勇大营越来越近,骑在马上冒充哨官的丁二鹏于一旁提醒着部下。
手榴弹是武昌的工厂中新研制出的武器,木棍的一端有个铁疙瘩,木棍下方有涂着洋药的引火管,那引火管只要朝衣角上使擦上一下,便会冒出火来,甩出去几息后便会如炮弹一般爆炸。
虽说营里没有火炮,可若是离近了全营官兵人手一个的甩出手榴弹去,那威力恐怕就是一个炮兵团的齐射也无法与其相比,不过因为产量不多,这次过江他们营人手不过四枚,但现在吴二鹏所率领三连官兵,人手却带了六枚,都是装在腰后的布包之中。
马车沿着官道前行,在距离黔勇大营还有数里时,便于桥头遭遇了黔勇,那边显然早就得了消息,一听说他们是从湖南过来的,个个脸上都露出了笑来,连忙欢天喜地一面派人回大营送信,一面热情招呼着这些远道而来“贵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