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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 别了,大陆

陈庆之能凭七千白袍军,纵横中原,大小数十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想来不可能只是一个拎不动刀的儒将,于武道方面也必有过人之处。

而今看来,这个看似文弱的书生,却拥有着瞬间可比肩武圣的战斗力,这应该就是陈庆之的绝技了吧。

“陈子云,本王倒是好奇,你是凭什么杀了黄盖的?”陶商还要再确认一下。

陈庆之也不隐瞒,拱手坦言道:“实不敢瞒大王,末将乃是天生怪体,一旦自己见血,身体就会受到极度的刺激,武道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不过时间却极有限,最多只能容末将出三招就将气力耗尽。”

原来是见血变狂啊,陈庆之的这个天赋,怪不得要叫作“怒血”。

只是他这怒血,也怒的太短了,仅仅只能够持续三招时间,不过武圣的战斗力,面对大多数的武将,三招之间怕也足以制敌于死地了。

“好好好,本王就喜欢你这样的怪胎,今日本王不喜得吴县,喜的是得到了子云你这样一员大将,走,陪本王喝酒去。”

陶商哈哈大笑,心情大好,当即携起陈庆之,一道入了吴县。

当天,又是一场盛大的酒宴在吴县进行,陶商尽取库府酒肉,大赏三军将士。

吴县已破,孙策已无路可逃,只余下一座钱唐城,还有几千残兵几员败将,还能垂死挣扎一下。

陶商仿佛已看到,灭吴之日,近在眼前。

他现在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灭了孙策,早日班师回邺京,在那里,满宫的美人们已寂寞许久,陶商已急着想要抚慰那一颗颗孤寂的芳心。

大军于吴县休整半日,次日天色一明,陶商便率得胜之师,浩浩荡荡直扑最后的目标而去。

……

会稽郡,钱唐城。

北门方向,“吴”字的王旗,终于出现在了周瑜的视野之中,那是孙策率领三千多兵马,终于赶到了钱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