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她喜欢上这个城市的原因是——自由。
在这里她不用活的小心翼翼,不用整日里戴上面具讨好那些猥琐的老人,以及心怀鬼胎的少年。
更不用接受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命令。
在这里只要每天跳两曲舞蹈,就能有很多钱送过来,这些钱足够她和迪伊思两人吃穿了。
剩下的大量空余时间,阿伊莎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膝盖瞅着脚下繁华的街道,看各种各样的人,如果实在是厌烦了,这里竟然能够找到很多自己以前想看却从没看过的书。
就在昨天,她受苏轼那个呆头鹅的启发,竟然开始作诗了,虽然连她自己都知道诗歌写的不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才是一个少女应该做的事情。
迪伊思很喜欢吃腊羊肉,只可惜,她嘴里的牙齿不多,只能含着腊羊肉慢慢的让它融化在嘴里。
看得出来,她也很满足,哈密王的赏赐让所有人都喜欢,阿伊莎甚至在窃喜,嘲笑哈密王的愚蠢,连自己这样的敌人都能收到新年礼物。
不过,这种美妙的心态没有维持多久,她就看到了一张极为熟悉的脸庞。
阿丹就站在人群里,他高大的身形让他无论站在那里都如同一只骄傲的鹤。
刚才明明非常和谐舒适的街道,因为他这块石头的存在,人流只好绕开中间的顽石向两边流淌。
阿丹看起来有些沧桑,他身上的衣衫沾满了尘土,即便是那柄心爱的弯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奢华,刀柄处的宝石被他卸下来了。
阿伊莎忽然发现,阿丹呆傻的时候样子不是很丑,至少牙齿很白。
于是,阿伊莎就推开了窗户,笑着朝迷茫的阿丹招招手。
阿丹似乎感觉到了阿伊莎的目光,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站在窗前的阿伊莎,他的嘴巴张的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阿伊莎穿着舞娘才穿的纱衣,很美丽,却也危险,阿伊莎在窗口摇摇欲坠,这让他非常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