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愿意走得太快,只要背后的催促声稍远,就立刻就有喽啰试图原地踏步。敌军的模样太可怕了,比上个月刚刚将他们打得抱头鼠窜的高家军还要可怕。高家军杀过来时,好歹还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喧嚣。而远处那支敌军,除了马蹄声之外,却没有发出任何响动。
他们就像一块冻了数万年的寒冰,沿着河岸,压过来,压过来,压过来,压得地动山摇,压得河里的鱼群,不停地窜出水面。压得喽啰们两股战战,腿脚发软,身体颤抖得宛若秋风里的高粱。
“敢逃走者,杀!敢不听号令者,杀!敢拖拖拉拉者,杀!”被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敲得头皮发乍。大当家史洪杰忽然红了眼睛,咆哮着冲上冰面,挥刀乱砍乱剁。
“列阵,上岸列阵。谁再不听号令,老子先宰了他!”见大当家亲自下河督战,所有能穿上锦袍的头目,也全都红了眼。紧跟在史洪杰的马屁股后,冲入了人群,朝着动作缓慢的喽啰大开杀戒。
更多血光飞溅,更多的喽啰惨叫着倒在了冰面上。在近乎于疯狂的屠戮下,喽啰们被逼出了体内最后的勇气。赶在敌军杀到之前,哭嚎着冲上了河滩。簇拥于史洪杰的节度使帅旗下,宛若一群洪流中的蚂蚁。
“老四,老五你俩带着卫队,各挑一千长枪手,给我旗前列阵。除非全都死光了,否则谁也不准后退半步!”见自己队伍勉强还可以一战,史洪杰咬了咬牙,开始调整部署。
“老六、老七,退回来,带着所有弓箭手,站在老四、老五他们身后。距敌一百步开始放箭,别节省,把羽箭全给我射出去,朝敌军脑瓜顶上射!”
“老九、老幺,你俩各自带二百人,后退二十步督战。有谁敢逃走者,无论官职大小,全给老子直接宰了!”
“其余弟兄,跟紧着各自的百人将,站在老子帅旗下。官军不让咱们活,老子今天,带着你们杀出一条活路来!”
毕竟是跟官军打过多年交道的人,没吃过猪肉,也曾经看过猪跑。一连串的号令从史洪杰嘴巴里发出去,抢在两军正式接触之前,将自家队伍勉强摆出了一个临战阵形。
长枪兵以河面为起点,在“天义节度使”的认旗前方十多步远的位置,排成秘密麻麻的五排。参差不齐的枪纂斜戳在地上,锈迹斑斑的枪锋朝正前方一人半高的位置斜指。如林的枪杆下面,则是一张张已经变了形的面孔。
紧挨着长枪兵之后,弓箭手哆哆嗦嗦地拉开角弓,将羽箭搭上弓臂,斜向上挑。枪阵可以吓阻战马,在前面的长枪兵没死光之前,弓箭将尽可能地给与敌军杀伤。这是已经被实战证明过的有效战术,凭此,天义军在太行山的另外一侧,曾经成功干掉了好几家江湖同道。
最多的一伙喽啰,则站在了史洪杰左右。或者擎着钢刀,或者端起长矛,做视死如归状。他们是“天义军”的最后一记杀招,关键时刻忽然全体暴起反击,往往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吹角,壮我声威!”最后看了一眼前后左右,史洪杰举起钢刀,奋力虚劈。敌军声势浩大,必须顶住他们的头一轮冲击,自己才有可能找机会逃离生天。逃命的时候,向来是人越少越容易,情况越混乱越容易。只要瞅准时机将锦袍一脱,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对手,谁能认出来自己就是史大当家?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苍凉的号角声,缓缓在他身边响起,几个山贼中的壮士奋力鼓起两腮,将令人绝望的节奏传遍整个河滩。
“死就死,脑袋掉了碗口大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