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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充面沉如水,威严地扫视台下,沉声说道:“军法无情,尔等在从军应募之前,都是我大隋的良民,但是,我这里不需要良民,本帅需要的是虎狼,你们并不是府兵军户,没有见过杀伐战场,本帅是征战一生,在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百战余生,你们的队正,旅帅,校尉们,无一不是在战场上劫后余生的勇士!”

“校尉葛彦璋,过来!”一个名叫葛彦璋的亲卫走了过来,王世充大声道:“脱去你的铠甲,露出你的上身!”

葛彦璋二话不说,三两下就除去了身上的衣甲,在众人的一阵惊呼声中,露出了伤痕累累的上半身,粗略看去,就有起码六道刀疤,三道枪刺的圆锥形伤口,而密集的点状箭伤,更是不计其数了。

王世充指着一处刀疤,大声道:“葛校尉,你这一刀,本帅记得是在开皇二十年的时候,与突厥一战时,在大斤山下被突厥铁骑砍的吧!”

葛彦璋大声回道:“是的大帅,当时末将在队列里,没刺到一个突厥骑兵,被他的马刀砍中了,要不是左右的兄弟相救,末将已经死了!”

王世充继续一指他左肩上的箭伤,说道:“你这一箭,是不是平定杨谅的时候,被龙骑禁卫射的?!”

葛彦璋大声道:“是的大帅,末将中箭后立即轮换到后排,拔箭裹伤再战,那一战,末将后来亲手斩杀敌军十一员,也因此升为队正!”

王世充转回了头,大声道:“你们都听清楚了吗?为什么要纪律?为什么要军规?!因为在战场上,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再强的好汉,也要三个帮,在那你死我活,天昏地暗的战斗中,只有你身边的兄弟,只有你的战友,才是你活下去的保障!这就需要阵形,而纪律,是保持阵型的最大原因!”

台下的新兵们一个个都闭上了嘴巴,凝神倾听,这些从没有上过战场的农夫们,平时在村里打架斗殴,或者是村与村之间的械斗群殴并不少,但是几乎没有人上过战场,那葛彦璋一身的伤疤,发达的肌肉,还有那惊心动魄的战斗描述,却是让他们如身临其境,一下子领悟到了那血肉横飞,血流成河的战场上,是何等的酷烈与凶残。

即使是抱着进军混口饭吃的新兵们,这会儿也开始渐渐地打消了幻想,开始盘算起如何才能在这残酷的战场上活下来的事了。

王世充看着这些新兵们一个个沉默不语,低头思索的样子,话锋一转,说道:“军士们,你们今天应募从军,为的是沙场建功,赏爵封候,在家里种田种一辈子,种到死也就是二十亩永业田,而且,也只有大隋朝,给了各位均田,要是换了以前的大汉,大晋,哪会给你们这些土地?”

几个军士高高地举起了右手,王世充微微一笑,指着一个军士说道:“你有话就说吧。”

那军士高声道:“大帅,我等就是因为家乡里盗匪横行,没法继续种地,才当兵的,不瞒您说,小的当兵只是为了混口饭吃,不知道这个兵,小的要当到什么时候,打完仗还能把地还给我们吗?”

这个问题几乎是所有的军士们都想问的,他们从军的时候根本没有多想,可看到王世充治军如此之严,说杀就杀,心中都有些害怕,想要知道自己当兵除了吃口饱饭外,还有什么好处,要当多久的兵了!

王世充哈哈一笑,说道:“种田有什么好种的?种了一辈子也不过慵碌一生罢了,大丈夫就应该提三尺剑,去搏那个功名。以前国家打仗有府兵,轮不到你们出头,可是这回,府兵们都去北边征伐高句丽了,各位的机会,也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