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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林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沉闷的鼓声,紧接着就是一阵骏马踏在积雪上的声音,震天动地,伴随着呼啸的北风而来,每个人都听得真真切切,而天空中则盘旋起几十只猛禽,个子比中原常见的鹞鹰(小型)和鹘鹰(大中型)要大上了许多,双翅展开,足有五六尺宽,即使是习惯性鹰猎骑射的李世民,看之也为之脸色一变。

柴绍纵马而来,高声叫道:“二郎,有敌袭,快战斗啊!”

李世民的眉头一皱,摇了摇头,一摆手:“不,这些应该不是敌军,而是友人,大家保持戒备,千万不要随便开弓放箭,违者军法处置!”

本来已经拉开了弓,搭上羽箭的几十名护卫,听到这话后又把弓箭给放下,封伦奇道:“世民啊,这又是何意?连本使都能听出敌骑将近,这空中又有这么多猛禽,你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是友非敌呢?”

李世民微微一笑,一指天空那飞翔的五十余只巨鹰,说道:“塞北大雕,也没有这么庞大,这些显然不是草原品种,听说在白山黑水,极北的苦寒之地,有一种超大型的猛禽,名叫海东青,只有勿吉部落才能将之驯服,作为自己打猎时的辅助之物,那些马匹是从林中冲出的,刚才突酋长说过,白山黑水,深山密林是他们的地盘,绝不会有外人在里面的,所以这几百骑一定不是敌人,而是突酋长早早在这里布置好迎接我们的部落兵马吧。”

突地稽哈哈一笑:“二公子果然机敏,不错,天上飞的正是我们粟末部的海东青,此鸟就连突厥大可汗都是垂涎三尺,要我们勿吉部落进贡呢。只可惜这些鸟性情凶猛,只认从小将之驯养的主人,而幼鸟一旦离开了白山黑水,极难存活,所以即使是突厥各部,号称一代天骄,也很难在草原上见到比海东青更好的猛禽呢。”

李世民惋惜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本来还想养一只呢,这回见了海东青后,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唉,看起来没这缘份啦!”

一股动物园的味道迅速地钻进了每个人的鼻子里,而远处的林子里已经能看到影影绰绰的骑手,所有人不自觉地抽了抽鼻子,心中暗道:“果然是勿吉人啊,顶风臭十里,就连这冰天雪地,也无法掩盖他们的气息啊。”

一阵马蹄声响起,几十匹披着兽皮的高头骏马,从林中踏雪而出,马蹄上包着厚厚的毛皮套子,仿佛给马穿上了小鞋,四蹄奋扬之余,带起阵阵飞雪,远远看去,仿佛是踏过冰河的天马呢。

而马上的勿吉骑手们,却跟这些中原使者们完全不一样,没有象他们这样里三层外三层地裹得严严实实,多数人只穿着一件夹袄,两只膀子都裸露在外面,上面涂着厚厚的油脂,在散发着恶臭之余,那古铜色的皮肤,壮硕的肌肉块子,却也分明地透出一股子强烈的勇武与力量。而他们的前额都几乎剃光,脑后却是插着一根根的虎豹的尾巴,一个个脸上画着油彩,如同凶神恶煞。

第1264章 超级女汉子

“阿玛!”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声响起,粗浑得如同一个中原文官的嗓子,但听惯了一群勿吉人那豺声的众人,却能清楚地知道,这声音是发自一个女人,只见一个五大三粗,裹在一大团豹皮里的女子,身高足有八尺,超过了不少男儿,脸上涂着五颜六色的油彩,手臂和大腿都露在风雪之中,抹上了厚厚的油脂。

这个女人跟那些戴着皮帽,剃光了前额,只在脑袋后留了一条条虎豹尾巴的男人不同,她的左右两耳处,各拖了一条小辫,额前留着齐齐的刘海,模样因为涂抹了厚厚的油彩而看不出,但五官还算周正,尤其是一双眼睛里,闪着野性的光芒。

她的背后挎着一只长约四尺的大弓,马勾上搭着两柄粗头大棒,上面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铁钉,看起来每一个至少有四五十斤重,赫然正是勿吉人的标准兵器——狼牙棒!

封伦睁大了眼睛,他第一次看到一个标准的勿吉女人,甚至看惯了中原那些温柔婉约的女子的他,也是头一回看到如此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他勾了勾嘴角,看了这个女子一眼,转头对突地稽问道:“这位是?”

突地稽哈哈一笑,指着这个五大三粗的女人,说道:“此乃我突地稽的嫡女,名叫夫容姐姐,我勿吉风俗,男女都得从小学习弓马渔猎之道,我的两个儿子留在大皇帝那里侍奉,这部落里的事情嘛,就交给夫容姐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