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岭北的鹰潭一带,部队中出现了一些中瘴毒的反应,连裴世矩都有些打摆子。不得已,王世充下令驻军十三四天,由麦铁杖带领了全军士兵,到山中采药,为了避开周师举部的探子,三千人都驻扎在深山之中,一直到全军都喝了药汤,不再畏惧瘴疠,才再次拔营出征。
这几天周师举的所有精力都在眼前的东衡州城上,对北边根本没放在心上,连南岭山道上的几百名伏兵也都撤了回来攻城,以至于王世充一路长驱直入,三千军队在他的北方十里处完成了集结,周师举还对此一无所知呢。
裴世矩今天也是全身铠甲,骑了一匹黄斑马,与王世充并辔而行,在他们的身后,三千湘州军正在有条不紊地列阵,五十人一队构成最基本的作战单元,队长居首,副队长两人居于队左右,两名掌旗官居于队前队后,第一排七人,第二排八人,第三排九人,第四排十人,第五排十一人,一共四十五名战兵,加上五个军官,正好组成一队。
每一队占地约二十步宽,队与队之间相隔十步左右,三千人全部是战斗部队,排出了五十队,正好组成了两里多宽,五行纵深的正面,精甲曜日,杀气冲天,第一排弩手,第二排弓箭手,接下来两排全部是长槊手,双手持着长槊,戴着面当,全身上下包裹得如同铁皮罐头似的,最后一排则是只穿轻甲的刀斧手,准备混战时的肉搏。
剩下的十队步兵作为预备队,在阵后看守辎重,弓箭手们的箭枝弩矢,还有肉搏兵们所用的长刀战斧都在这里,全军仅有的三百多匹驮马这时候也都卸下了车,套上了马鞍,作为追击敌军时的临时战马使用。
王世充冷冷地看着对面的蛮兵开始列阵,转向本方大阵,一边的裴世矩不解地问道:“世充,为何不趁敌立足未稳,直接进攻呢?”
王世充微微一笑,马鞭一指对方正匆忙布阵的士兵们,说道:“如果我军刚才就突击,那一定能胜,但会打成击溃战,这些蛮兵不着衣甲,轻快剽悍,逃起命来,我军的重装步兵很难追上,我要的就是他们和我军堂堂正正地正面交锋,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一万多蛮子,教他们片甲不还,也好让蛮夷知道我大隋铁甲军的威力。”
裴世矩皱了皱眉头:“世充,杀孽太重,只怕不祥啊,高仆射的意思可是要攻心为上。”
王世充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气:“攻心是对蛮夷的平民,我军仁义之师,自然不能去无故劫掠平民,但这些恶贼,在我汉人的家园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那信使说得清楚,我们这一路来也都看到了,我们汉人的村庄都被杀得鸡犬不留,对于这帮人渣,投降也不接受,一个不留!”
裴世矩脸色一变:“世充,你连俘虏也不留?”
王世充看了一眼身后已经杀气冲天的士兵们,冷冷地说道:“看看我们的将士们,一路上看多了这些蛮夷的野蛮和凶残,我就是下了令不许杀俘虏,他们也不会遵守的,战场上首级就是军功,俘虏可是减半,敌军就是跪地投降,他们把人给杀了,又怎么可能分得清是不是杀俘?”
裴世矩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不知其中玄机,这一番话听得目瞪口呆,良久,才叹了口气:“世充,你是大将,就按你说的办吧。不过有一点,本战一定要大胜,以震慑敌胆才行。”
王世充自信地点了点头:“看我的吧,保管不会让你失望。”
另一边的蛮夷大军也差不多列好阵了,周师举擦了擦满头的汗水,对着在一边沉吟不语的任瑰笑道:“我看这敌将也是酒囊饭袋嘛,本来刚才我军攻城的时候是他突击的最好时机,可他却在那里慢腾腾地布阵,还给了我军撤军转身的机会,看他们也就三千人左右,我们可是有一万二三千精壮,全扑过去,踩也把他们踩死了!”
任瑰叹了口气:“周帅,只怕情况没这么乐观,我军顿兵坚城之下,锋锐已失,而敌军看起来杀气满满,装备精良,这仗我们得做好苦战的准备,最好现在是撤军回营,依靠营寨的防御工事固守,不然万一战败,那可是无处可逃啊。”
周师举不满地勾了勾嘴角:“任司马,你们汉人打仗就是这么瞻前顾后,没有一点血性,还成天神神叨叨地说这个兵法,那个阵势,要这些有屁用啊,打仗就是靠人多,靠不怕死,这城里的李丰缩在城墙后面,我们要攻城只能给他射,现在可是在平地上作战,天这么热,这些隋军穿这么多还怎么打仗,任司马你要是怕死可以先回营寨,看我是如何消灭掉这帮隋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