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尉其中一项职责是掌管县域内大小案件的审结,有一天一桩命案报到了吉温手上,那是一场斗殴引发的人命案。一位名叫沐小七的人当街打死了一名街头闲汉,卷宗显示在场众人证言不一,有人说闲汉持刀伤人在先,有人说沐小七行凶在先且下手狠辣,众多的口供和证人让这件人命案扑朔迷离。按照唐律,若是闲汉持刀行凶在先,沐小七打死对方属于防卫杀人并无不妥之处,而若是沐小七先动的手,那沐小七便要以命偿命了。这一反一复不啻天壤之别,关乎到生死之间的大事。
吉温本就对公事了无兴趣,他也没打算做个明察秋毫的清官,某日酒后,他随随便便便断了这桩案件,判定沐小七防卫杀人,赔偿丧葬费之后便判无罪归家。而他判此案的标准既非基于口供证据,也非是对沐小七有特别的好感,虽然他在卷宗上写的是证据确凿显示闲汉拿刀先捅伤了沐小七,然而真正让他这么判决的原因却极其的荒唐。仅仅是因为他自己在家中行七,有个小名叫做吉小七。沐小七,吉小七,都是小七,没理由不帮。
这个判决当然荒唐,但那时的吉温心灰意冷,倒也反应出了他当时的一种心境。
然而,让吉温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一次判决,让他的命运从此巨变。这位沐小七是一户人家的奴仆,他的主人叫做李屿,任太常少卿。这倒也罢了,太常少卿也不是什么大官儿,但是这个李屿的老子可了不得,那便是刚刚登上相位的李林甫,当朝的右丞相。
李屿和沐小七主仆情深,此案发生时便暗中关注此事,但他不能出面,因为父亲李林甫刚刚登上相位,不知有多少人等着找茬子,自己一旦出面必会给父亲招来麻烦。但他也不能不管,李屿最爱的小妾沐氏便是沐小七的亲妹妹,沐氏哭鼻子抹泪要李屿为沐小七开脱。李屿正两难之际,好消息传来,万年县尉吉温快刀斩乱麻,数日之内便做出了裁决,这一下柳暗花明,万事无碍。
长舒了一口气的李屿对这个吉温好感倍增,于是将他引荐给了父亲李林甫。吉温万万没想到能搭上李林甫这条大船,顿时调动全部的聪明才智赢得李林甫的欢心。他敏锐的觉察到,在李林甫身边能人才士不计其数,但最缺少的便是能替李林甫干脏活的人。于是吉温全心全意冲着做好一名酷吏的目标奋进,但凡有第李林甫发动攻击之人,明的不行便暗中杀害,手上沾满的鲜血。
正是凭借此点,他成功的赢得了李林甫的信任,官职也一路飙升,被李林甫放到了京兆府士曹参军的位置上。
京兆府士曹参军,掌京兆夜禁、婚姻、田土、斗殴、诉讼之权,在京兆六曹之中是最有实权的一个,若非头上顶了一句“是一不良”的考语,吉温的官职可能还不仅如此。
但吉温已经很知足了,他明白,改变陛下对自己的不良印象靠的不是自己,而是李相国。当到了一定的时候,相国的一句话便可改变陛下的看法,所以他并不捉急。作为一个从苟延残喘之中爬到了这个位置的人,吉温对这一切格外的珍惜。他明白如果李林甫倒了,自己也就跟着倒了。所以他将自己的全部身家和李林甫绑在一起,所有对李林甫不利的人他都视之为敌,哪怕你是什么李适之你是什么太子殿下。
而且吉温也知道,自己这个位置上也还是有竞争对手的,另一个人也和自己一样,走得是干脏活的路线,那人便是罗希奭。说起来两人之间虽未坦陈交流过,但两人似乎有着悻悻相惜之感,做起事的手段又好像相互之间有着一种竞争。
数月之前,罗希奭干出了惊骇世俗的大事,那便是奔赴缙云和播川两地,将韦坚和皇甫惟明绝杀于任上,这件事虽然是朝廷首肯,但动手之人的胆量和名声也一下子飙高到了天际。罗希奭回来禀报的时候,吉温是在旁边旁听的。面无表情的罗希奭说了他绝杀的过程,用弓弦绞杀皇甫惟明,用竹仗杖毙韦坚,说的波澜不惊,语气中竟无一丝一毫的波动。
从那时起,吉温知道,自己和罗希奭之间还是有差距的,起码在冷静沉稳上不如他。而且后来吉温还琢磨出了罗希奭另外的一些不为人察觉的聪明之处。譬如绝杀韦坚和皇甫惟明的方式的不同,体现出了罗希奭的心思细密。
皇甫惟明是武将出身,所以死在弓弦兵器之下也不算对他的侮辱,就像死在沙场之上一样。而韦坚是文臣,文臣死的方式往往是杖毙,这两种死亡方式的不同,体现了罗希奭对他们最后的尊重。
吉温的境界上了一层,之前自己手头那些死了的人自己没有给予丝毫的尊重,从今往后,自己杀人也要杀的有技术含量些。杀人谁不会?但如何杀的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闻之胆寒,那便需要自己多想多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