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的情况也有点类似,郑家的船队和人员肯定是服从郑氏家族首领郑芝龙本人指挥,琼海军在这里的只有五条快速纵帆船。虽说这五条船都是出自海南岛造船场,集中了大量后世技术的新锐货色,但当初设计它们的主要目标毕竟不是用来应对战争的。
“……‘雪风’,‘白驹’,‘飞燕’,这几条大船上装备有两具单发火箭弹发射架,而小一点的‘野分’和‘时雨’则各只有一具——这还是临时加装上去的,也是它们唯一的固定武器了。”
“这样的火力,平时用来自卫足够了,但要参加战事的话,还是略显薄弱了一些。根据以往的实战经验,单发火箭弹的命中率很成问题,甚至还不如火炮。”
“那更要好好研究下战术了,尽量扬长避短……”
内部会议上,文德嗣,王海阳,黄星等人头碰头聚在一起商议战术,虽然手头只有五条船,他们依然决心在这一战中打出琼海军的威风来。纵帆船上都没装火炮,完全依靠火箭弹对敌,虽然火力稍嫌薄弱,但如果能充分发挥其机动灵活的优势,用装有燃烧弹头的火箭弹在敌军火炮射程之外骚扰的话,也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
至于近战火力的不足,则只能调集陆战队上船,用步枪和手榴弹加以弥补。好在王海阳这次带来的陆战部队不在少数,每条船上都可以安排足够兵力,不怕敌军靠上来打接舷战了。
……
公元一六三三年,七月十五日。
台湾岛北部的淡水河口外,无数舰船齐聚于此,放眼所及,到处都是随风猎猎飘扬的旌旗与吃风鼓胀起来的篷帆。每一条船上都密密麻麻站满了人——这年头海战还是以人力为主。至少在东亚地区,琼海军以外的海上势力中,这一习惯并没有改变。
当郑家主力船队抵达台湾北部,目标海域之后,并没有迫不及待向荷兰人发起攻击,而是派人过去递交了战书,约定好时日,准备来一场正规的海上决斗。荷兰人则很爽快的接受了战书,这反而让郑家颇为奇怪。
郑芝龙在刘香的队伍里也安排有几个细作,只是地位都不高,先前跟着大部队在海上行动时没机会传递出消息来,如今双方位置很接近了,那些细作便也陆续送了一些消息过来。根据他们的报告,荷兰人这回还真是下定决心,要在这里与明国舰队一决雌雄,因为他们发现那艘最令他们感到害怕的大铁船不在此地——显然,那些海上马车夫们只要不跟大铁船交手,便还是无所畏惧的。
之后这几天,双方军队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大打出手。郑芝龙向他的士兵颁出了很高的赏格:所有参战士兵先发二两白银,并许诺在战事结束之后额外再给五两。每一颗敌军的人头价值为十两白银,如果是红毛人的,则是五十两。
和历史上那次一样,郑家果然也准备了大量的纵火船,每条小船上都堆积了大量浇有油脂的柴草,船头则装有带倒勾的大铁钉,由十六名水手齐心合力划桨驱动。给他们的许诺是只要点着对方一艘船,就立即赏赐白银二百两,当场兑付决不拖欠!
至于琼海军这边,郑芝龙也提前过来打好招呼——贵方的雷神火箭尽管打,不管打出去多少,不管有没有打中,只要发射出去了,就全算咱郑家的,战后我们一律实报实销!
有了郑芝龙这句话,文德嗣等人自然乐得大方,本来他们携带的这批弹药就是要用掉的,有人自愿买单当然最好不过。由于投入了大批量生产,如今火箭弹的成本稍微下降了一点,不过对外报价依然是五百银元一枚,折合二百五十两白银,从不还价——打仗就是打钱,这句话用在琼海军身上最合适不过。而且因为琼海军基本不对外销售武器,很多势力想花钱还买不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