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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差点把唐健给气乐了,你丫想要瓜分我们的战利品,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一个?自说自话的就往北京发消息,而且还是用我们的无线电?

唐健不是什么伶牙俐齿的人才,跟个满脑子朝廷大义正统思想的明朝儒生实在交流不起来,跟史可法说了几句便谈下不下去,赵立德又不在,于是他干脆把这份电报奏折转发到海南岛,该怎么处理,由委员会决定吧。

海南岛上众人闻讯后自然也是个个火冒三丈,很多人都主张说干脆别理会他,也别让他用电报。你要上奏北京朝廷?要分咱们的战利品?成不成姑且不论,先找个人自个儿把这消息慢慢送回北京去吧!

这么干确实很痛快,只是什么事情一旦上了委员会这个政治部门作正儿八经的讨论,就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随随便便行快意事了——委员会在经过一番激烈争论之后,并没有在电报这件事情上为难对方,仍然同意用无线电帮他发奏报。至于原因则是来自法律专家苏芜香的坚持——对方不懂规矩,那是对方的事情,我们这边还是应该按规矩行事。史可法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但那只是他个人的事情,我们这边就事论事即可,不应将其与同大明帝国在电报上面的技术合作混为一谈。

到了最后,苏芜香好像在法庭上辩论那样,说了一段总结陈词——我们与明朝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观念想法差异极大,今后双方在合作中肯定还会有种种矛盾存在。如果每次出现矛盾,都将其扩大到整个合作范围中,那么双方的合作肯定持续不下去。所以就算不能大事化小,也绝不应该盲目把矛盾扩大,否则还不如趁早断绝关系呢!

委员会大部分人同意了她的观点,于是做出了上述决议——你史可法既然说要先上报朝廷,那就上报好了。等你的朝廷正儿八经派人来谈了咱们再奉陪,反正在谈判这一点上他们是一点不怕的——关键在于当初双方谈判招安条款时,李老爷子和赵立德等人早就防着明朝人以后眼红,特地在条款里清清楚楚写上了这么一条:琼海军的所有战争缴获都自行处置,与朝廷无涉。史可法的分赃念头本就是一厢情愿。

另外,在会议结束之后,肖朗和叶孟言闲聊时愤愤来了一句:现在我才知道为啥欧美政客大都是律师出身,这帮人侃侃而谈扯起大道理起来还真是能迷惑人——就连肖朗自己当时都稀里糊涂的投了苏芜香的赞成票,但之后才反应过来:我原本不是这么想的啊!咋也被忽悠了呢?

……

无论如何,史可法的那份奏报还是被发往京师了,由于琼海军的无线电报是一级一级接力式传递,从海南,广东……至江浙,上海,山东沿线各据点很快也得到了讯息,而大部分人的反应也和海南岛上那些同仁一致,都觉得这家伙很过份,不过也有不以为然的。

茱莉对于大家的愤怒就感到很不理解,在她看来,人家史可法作为大明帝国的臣子,当然要想方设法为自家老板争取利益。成不成功不论,这份心思还是很值得肯定的,有什么好生气呢?不过这位老兄似乎对于“契约”的概念认识不足,双方早就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有什么好商议的,即使明帝国方面正式提出要求,这边也只要把协议条款拿出来就行了,根本不用谈。

委员会方面似乎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们在允许史可法用电报发奏折的同时,也向北京陈涛发去了一封电文,文中将当初协议中涉及到这部分战利品分配的条款摘录出来,要求陈涛在和北京那些高官交涉时明确指出这一点,将这个荒唐的要求就此了结掉。

陈涛接受了这份指令,他也准备好了一番说辞,准备跟明王朝谈判时使用,只是却没能用得上——人家大明内阁压根儿没跟他谈的欲望,而是自己内部先掐起来了……

要说史可法这份奏报文采还是不错的,它的主旨当然不会赤裸裸提出咱们要跟短毛分赃。而是以报捷文书的方式向内阁报喜——吕宋之围已解,前来进攻的夷人都完蛋了。还剩下几个尚在路上的跳梁小丑,也正在琼镇诸君的妙策之下逐一自投罗网,千里迢迢跑来做俘虏。

史可法在奏报中除了报捷以外,便是阐述了他所见到的那一场旷世海战,以及最后西夷舰队被迫投降时冲上沙滩的那些高大帆船——其中随便捡出一条来都比当前大明水师阵营中最好的楼船还要大。而这些好船如今却是在沙滩上白白遭受风吹雨打,以及被琼镇水军拆解掉……

王若彬下令把那些主龙骨受损,无法修复的舰船拆解作为备材使用,但史可法当然不会了解这么详细。他只是觉得既然你们船多的都要拆,而且听说在前方还能俘虏到更加完整,更加巨大的西洋楼船,那么把这些旧货送给咱大明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