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官很聪明,接过子弹后看一看,再放到弹仓上比一比,马上弄明白了用法,将弹药放入,举枪齐肩,再次扣动扳机……“嘭”的一声,步枪便发射了。
“好家伙!果然是这样使用的……原来是用纸筒卷火药的整装子弹,还有个铜底子……做得好精巧。”
那军官又拆开一枚子弹细细观察,口中赞叹不已:
“爵士,我以前也听说,有些猎鹿人喜欢事先用皮革把火药和铅弹卷在一起,使用时一次装入枪膛,这样就不必每次分装,火药份量也都是控制好的,可以大大提高装弹速度。可这种整装子弹却又更进一步,塞进去就能发射。这个铜底子似乎是用来击发的,根本无需火绳或燧石点燃,下雨天完全不受影响……这种枪比我们的要好太多了!只可惜这支枪的枪管弯掉了,否则明天就用得上……”
西蒙接过步枪,阴沉着脸看了半晌,忽然一挥手:
“走,马上离开这里,返回船上去!”
“呃……?”
副官还有些发愣,但西蒙已经大步流星朝港口边上走去,码头虽然不能使用,但沙滩上大划子总是有几只的,西蒙带着他的部下跑到海边,也不多啰嗦,随便找了一条舢板就往海上划。
直到这时候那副官才有空闲开口:
“这个……长官,就这样逃跑了?对方的火枪虽然不错,但好像也没到完全不能打的地步吧。我们有那么多军队呢,还有明国人帮忙,跟他们打上一仗,没准儿再能缴获几支……”
“不单单是火枪的问题!”
西蒙坐在船尾,一边轻轻操控着舵浆,让大舢板准确朝自家巡洋舰队划去,一边面色冰冷道:
“从刚才起,我一直就在考虑——为什么我们先前挖的两座炮垒都是一无所获,唯独炸得最厉害的这座,里面却有很多东西?”
“这个……运气问题吧?”
军人大都头脑简单,虽然作到了爵士的副官,那小伙子也还不太善于动脑筋。本来么,他能坐这副官是因为枪法好,战斗能力强,可不是因为善于思考。
然而他的长官却是个绝对的聪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