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班头坐在洨水旁边的一个酒肆里,悠哉的抿了一口酒。
就在这时,一个民壮打扮的瘦小青年走进来,在他对面坐下,气喘吁吁道:“班头,查清楚了。”
“呃?”
“那两个小子今晚就住在观桥阁里。
带鹰的那个小子,住丙三号,另一个住丙五。我离开的时候,他们已经吃过了晚饭,看样子不准备出门了。”
“不出门了?”
陆班头眉头一蹙,露出为难之色。
“不出门,可就不好办了啊。”
“班头,你莫不是想要……”
“嘘!”
陆班头连忙示意青年闭嘴,向左右看了两眼后道:“今天你也看到了,府尊对那只鸟非常喜欢。自从府尊到任之后,难得露出笑容。可是他今天对着那只鸟,却笑了三次。如果咱们能把那只鸟弄过来,回头献给府尊的话,一定会有好处。”
“可是……”
“洪九,此事你知我知。
你要明白,若我能被府尊赏识了,这班头就会空出来。到时候,我在府尊面前给你说两句,整个民壮五百人,就归你管辖。这可是一个折冲府的人马,几乎相当于折冲校尉。小子,你要是不同意,就当我没说,反正我好歹也是个班头。”
“陆班头,看你说的。”
洪九顿时露出心动之色,半晌后他说道:“我认得一个人,最擅长溜门撬锁,爬墙上梁。只是要他出手的话,怕是要有些花销。你也知道,小人这身上从来都是没有闲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