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夜间对方的射击精度也不高,这一颗子弹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但是马蹄奔跑的声音,越来越近。翠玉想起了被剥成白羊,差一点就清白不保的那氏,将牙一咬,叫了一声“冠侯,来世再见。”猛的扑向姜凤芝手里的刀。
可是姜凤芝眼明手快,却一个破绊,将她摔出好远。“我早想宰了你,但不是现在!不就是洋鬼子么,我杀过好几个,有我在,别怕。”
姜凤芝俯下身形,将钢刀紧紧的握着,目光直瞪着黑暗里。对面,似乎有黑影在蠕动,如同那些怪诞的故事中,妖魔出行。看蠕动的似乎不是一个,风中还传来几声如同夜枭的笑声。
姜凤芝的心在下沉,如果不是一个洋人的话,恐怕自己这一遭真的逃不过了,总之,先要杀一两个洋人再自尽,不能就这么窝囊的死了。十格格显然也是存着同样的念头,她将那枚金戒指叼在嘴里,双手握着手枪,朝着那些黑影,盲目的扣下了扳机。
“比起身体的纯洁,我更在意的是心灵的忠诚。”毓卿想起救了那氏与福姐之后,她和赵冠侯的一段交谈。当时对于他们如果不及时出现,那氏可能遭遇的不幸,两人曾经讨论过,赵冠侯对于时下流行的贞洁说,很是不屑一顾。
“她一个弱质女流,遇到几个强悍的哥萨克,能有什么办法?这又不是她的错。如果这也要把她逼死,我只能说是这个世界出了毛病。如果我是那氏的男人,我会更加怜惜她,呵护她,因为是我的无能与安排不周,才导致她遭遇这种惨祸,不会因此而看轻她,更别说逼死她了。所以,我不会要求我的女人在这种情况下,用命去守什么节,我只要她们活着,只有活着,才是希望。”
当时听到这段话以后,毓卿的感觉就是这个男人比自己还要离经叛道,此时想来,却又有一种莫名辛酸。他终究还是不明白,纵然他可以不在乎,作为他的女人,又怎么能不在乎?
自己如果也被几个哥萨克捉住,那不仅丢的是他的脸,也将丢掉庆王府的脸。即使日后他不在乎自己发生的一切,自己也没办法原谅自己,别了,我的额驸。好好照顾好你的女人,别再让她们遭遇这种险境吧。
她咬着牙,将打空了子弹的左轮枪丢掉,从腰间抽出了另一支枪,这枪里的六发子弹,她只敢发射五发,剩下的一发留给翠玉,戒指,留给自己。
她的身子躲在大车后面,对面射出来的子弹贴着她的头和耳朵飞过去,甚至她能感觉到灼热的气浪与肌肤摩擦时的感觉。几次都认定自己即将被子弹射中,但是,她终究还是活了下来。
紧张与恐惧,使她的胳膊在颤抖,动作严重变形,枪打的没什么威胁。那几个黑影的笑声她已经能听的很清楚,那些怪物,离的越来越近了。仿佛她枪里装的不是枪弹而是玩具,射击根本阻止不了敌人的接近,几团黑影一点点凑上来,另一边,她甚至听到了姜凤芝的叫声与兵器撞击声,那里显然已经在交手。
自己没有那女人的本事,和洋人白刃相击,肯定会被他们轻松打落兵器。冠侯,来世再见吧。她咬着牙,猛的回头,朝杨翠玉所在的方向举起枪。可是就在她回头的时候,她却看到了,一条火龙,正在向这里高速移动,方向是自宣化向这里,而一声声呼喝,却是中国人的声音。
“武卫右军炮标骑兵营在此!”伴随着类似的喊声,还有一阵阵清脆的枪声,驳火并没有影响马队的速度,这些骑兵依旧保持着个高速向着这里卷地而来。
那些哥萨克骑兵,也并没有扑上来抓住毓卿,相反,开始后退了。在火光中,毓卿看到了杨翠玉,她踉跄着站起来,随后有几个骑兵下马扶住她,好象在打问着什么。姜凤芝拄着刀在剧烈的喘息着,在她面前,倒着一具男性的尸体。
那些骑兵将火把灯笼点亮,很快将这一带照的亮堂起来。借着灯火,毓卿看到了驭手和那名护兵的尸体,又看到了自己的亲信侍卫进忠,他和那些骑兵在一起,正在四下寻找着。看到毓卿之后,连忙跑过来,用袖子擦去额头的汗水“十主子,奴才可算找到您了,险些把奴才给急死。您没受伤吧?”
“我……我没事。”毓卿一向大胆,可是经历方才这一场变故,竟是吓的面色发白,身体不由自主的打颤,与往日豪爽任侠的作派大相径庭,半晌之后才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