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思远原本过来,只是他作为商人的圆滑与精明,不想随便就得罪一个混混头目,毕竟瓷器不碰烂砖头能不结仇就不结仇。却没想到,他真的要替自己出头讨宝,却让他陷入一阵沉思之中。
从本心来讲,他并不信任混混,如果一件事连官府都解决不了,混混又有什么能力解决。可是从另一方面说,现在他能想的办法,基本都想到了。有那张当票在,打官司是打不赢的,即使请来津门最好的几个刀笔,这场官司也是有输无赢。
津门中有称为文混混的土刀笔,都是能让黑白颠倒,死人复生的铁口之士,与他们的泰西同行相比,也未必逊色。可是,在这件事上,就算是最出名的几个文混混也只能建议他:私了。
按那几个文混混的想法,就只能把庞家的主事人约出来,两下好好谈谈,商量好一个价钱,把那件宝物赎买回来。孟思远已经拿出了十余万大洋,只赎回来一个赝品,这时却不想再用钱去买。赵冠侯这时的表态,就如同给溺水者推来一块破木板,不管是否真的能救生,至少有希望就是好的。
他对于小鞋坊的失望,就在于自己平时供应了一笔钱,到用人的时候,却连个态度都得不到。这时见赵冠侯这么勇于任事,心里又有点不忍,提醒道:
“赵壮士,你的名字我听人提起过,确实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男儿。可是庞家并不好对付,他们势力大,心也狠,孟某并不希望有人为了孟家的事,受到什么伤害。那宝物再值钱,也终究是死物,与人命比起来,死物永远不如人命重要。”
“孟东家,赵某要为你挑一下大拇指了。能说出人贵物贱,也就不怪你能有今天的成就。可是赵某不才,既然答应了替你解决此事,就不怕他庞家财雄势大,任他有什么手段,我也不在意。只要孟东家信的过我,您的宝物,就只管着落在我身上。”
李四当时一听孟思远提起元丰当,就吓的面无人色的连连推辞,跟赵冠侯的态度简直判若云泥,让孟思远本已渐渐凉下去的心,又恢复了一丝希望。
“壮士,实不相瞒,这件事我是不想对外界公开的,毕竟事关孟家名誉,我希望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可是既然壮士已经知道,那我也就只好实话实说。那件东西,乃是我家祖上流传的传家之宝,一枚五孔寸珠。这宝贝是我家的传家物,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家母当初就跟我说过,就算是倾家荡产,也不许动它的念头。孟某不肖,为了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就想拿它调个头寸,没想到,却遇到了无良当铺……”
他的五孔寸珠,直径一寸,光芒可放三寸。所谓珍珠,一要圆,第二就要大,世上有七分为珠,八分为宝之说,直径一寸的珍珠,本就不易寻找,光放三寸,就更属难得。
而且那上面的五孔,传说为可避五行,虽然是传说成分远大于实际,但终究为其添加了几分神秘色彩,也就越发显得它的珍贵。于津门之地,知道孟家有这颗宝珠的人是有一些的,也曾有大商或是官员想要购买,但都被孟思远婉拒。
这次原本只想在当铺里周转一番,就赎回来,想赎到手中的珠子,虽然直径也有一寸,上面也有五孔。但是珠子黯淡无光,那五个窟窿,也是随便凿出来的,与他原本那颗珠子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但是孟思远典当时是自己亲自前往,由于缺乏典当经验,当票上只写了“五孔寸珠一颗”其他描述一概不曾记录,元丰当摆明了要黑掉他的珠子,也拿不到证据来打官司。
吃了这么大的亏之后,孟思远也想过要与对方理论一番,呈子都写好了,可是拿到衙门里,却被县令驳了回来。物证对孟家严重不利,换了谁来,也不会做出对孟思远有利的判罚。
“孟某在出事之后,也想过找李头领帮忙,可是他跟我说的很清楚,小鞋坊只是一处小锅伙,就算拼上全部人的性命,也是斗不过元丰当背后的庞家的。再说袁道台现在于小站练兵,于津门专治锅伙中人,若是此时点起人马撕打,结局只能是被新军弹压下去,白白送命而已。赵壮士有这个心意,孟某很感谢,但是你年纪尚轻,也有如花美眷,不该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这颗珠子的事,孟某另想办法就是。”
赵冠侯点点头“原来是一颗五孔珠么?这东西我没见过,想来必然是一件很珍贵的宝贝,也就难怪庞家人动心。这事若是打官司,孟东家确实赢面不大,因为证据不在你的手里。可讲证据,那是衙门的事,锅伙讲的是个道理是非,不是证据。你养了我们这么多年,在掩骨会上投了这么多钱,我们就得帮着你出头,这就是道理,这就是是非。孟东家放心,这件事,我会尽快帮你结局,保证让宝珠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