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出这话,就已经等于托付终身,羞的连脖子都红了,赵冠侯心里也似乎有一股甘甜的清泉在流动,“姐,我是看你太热了,也太累了,让你歇一歇,坐过来,咱们就说说话,我不做什么的。现在大白天,再说,锅伙里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呢,我也不敢干什么。”
“呸,你就不学好吧。”苏寒芝嗔了一句,终究是没坐过来,而是在那里忙着弄饭,又把赵冠侯昨天换下来的血衣,放到木盆里用力清洗。怕赵冠侯闲着没事做,一边干着活,一边又与他说着话。
“三哥那十两银子,我没告诉我爹,告诉他,一准被他拿去换了大烟抽。可是爹昨天挺有意思,不知道遇到哪个倒霉蛋,请他很是吃了一顿好的,据说两人吃了八大碗,还不让带剩菜,说是不体面。完事又请他去抽了大烟,又去洗了澡,这一次得多少钱啊。爹还跟我说,今后不会为钱发愁了,你说,他不会是遇到什么大财主了吧。”
“大财主谁去北大关啊,师父要是能有个好运道,交到一个阔主,未必是坏事。”赵冠侯嘴里应付,心里却想着这种事也不一定是好事,但是想来,天下的事,不至于真的巧到这种地步,大概是自己多想了。
与他所生活的时代相比,这个时代的科技是落后的,但是落后的时代,也有落后时代的好处,就是生活节奏够慢。像是在他上一世,人都是来去匆匆,即便是杀手,也有着接不完的单。到了这一世,却可以与苏寒芝说着话,享受这种清净,别有一番惬意情怀。
大小解的事,苏寒芝不怎么方便伺候,好在有那一副木拐,赵冠侯可以自己动弹。苏春华的六块钱并不是白要,这药膏糊在伤口上,让人感觉不到多少疼痛,行动上也可以借助拐杖勉强动弹,不至于真的事事需要人帮忙。
午饭是炖熟的肘子加上苏寒芝贴的饽饽熬的小米粥,她端过来,喂着赵冠侯吃下,自己却不肯吃。赵冠侯最后把脸沉下来,她才没办法吃了几口,就说自己根本不饿,再吃就要吐了,死活不肯吃一口。
锅伙里的混混,这时候有几个上门的,见到这情景,就觉得自己有些多余。但还是有人从外面搬来几个西瓜,还有人拿了半只狗腿来,就是不知是从哪偷来的。李四始终不肯露头,摆出一副耍死狗的架式,既不肯交权,但也没人听他的。
这种态度于混混之中,很是被人看不起,混混们也就越发不服他,过来示好的越来越多,有几个人还在建议着,干脆赵冠侯发难,去把他的寨主位置夺了就是。
赵冠侯笑着推辞,并不说什么,倒是把大酒缸那的事向来客说了。听说他可以从大酒缸拿份,几个混混对他更是从心里敬服,即使袁慰亭治津门以前,小鞋坊锅伙也不曾有过这么威风。几个混混连连挑着大指,称赞着英雄出少年,对于辛各庄要人的事,却没一个人肯出头帮忙。
县衙门外的站笼,不单是站死了百多名混混,更重要的是,把一大批混混的精气神打了下去,让这帮人,变的不怎么敢惹事了。赵冠侯对他们的反应,也在预料之中,也没想过让他们真的帮自己去做什么。他在前世也不是战将,更擅长的是搜集情报,制定计划,现在他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人嘴里了解一下辛各庄的情形,以及两下的恩怨。
做混混的都是地里鬼,消息很是灵通,赵冠侯询问之下,得到的反馈极多。只是这时他也发现一个问题,自己家里居然没有纸笔,想要记录,也无从记起。等到他问苏寒芝时,后者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冠侯,你一共认识不到一百个字,买纸笔有用么,是不是有点浪费啊?”
第十四章 识字(下)
在上一世,读写文字只能算是基本技能,甚至有人说过,不会使用计算机,都可以算做文盲。即使是出身烂仔的他,也一样可以流利的写字读小说,后来被莫尼卡收留后,有一个美女教师以解锁各种姿势为奖励,学起来就更是一日千里。提出要纸笔时,也是想的天经地义。可是苏寒芝一说,他才想起来,自己的表现,似乎有点超常了。
这个时代读书是一种特权,并不是赵冠侯这种穷人所能享受的待遇,像是曹仲昆,是其父亲宁可自己挨饿,也要供孩子读书,才有机会在私塾念了两年。赵冠侯生长的环境中,并没有这样的家长存在,绝大多数人,也意识不到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念书有什么意义。毕竟科举这种事,肯定跟他们无缘,读书又中不了功名,就不去浪费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