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又能如何?”灵狐苦笑道:“大宛人不重武事,塞人在他们眼里就是蛮夷。匈奴人、乌孙人倒是欢迎我,可是他们天天征战,收获却大多归权贵所有,普通战士仅能糊口,还不如做佣兵自在。”
“佣兵真的自在吗?我看你们不怎么自在啊。”
“佣兵哪有真的自在。做卖命的生意,就算是风光一时,也难保长久。据我观察,佣兵入行,平均不超过五年,不是受伤致残,就是直接送了命。能做到十年以上的,十人不过一二。一旦受了伤,或者送了命,家人就只能靠积蓄和朋友的救济生活,能有个温饱就不错了。”
“是死在盗匪手中的多,还是死在同行手里的多?”
“差不多吧。”灵狐想了想,又道:“如果把有些盗匪本来就是同行算起来,也许同行还要多一点。”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不团结起来,组成一个佣兵团,统一进行调配?这样既免得互相压价,又可以避免背后中刀。”
“不是没想过这样的事。”灵狐摇摇头。“一来是佣兵们自由惯了,不喜欢受人约束。二来生意就这么多,养不活这么多人,只能互相竞争,少点人分油水。”
梁啸笑了。“依我看,第一个理由是成立的,第二个理由么,恐怕只是想象。”
“大人为什么这么说?”
“你们组织过吗?”
“没有,但是素叶城有多少商人,有多少佣兵,大家都是知道的……”
“那只是你们眼睛看到的。”梁啸打断了灵狐。“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们的实力足够大,以前不能做的生意,现在也能做了?比如像这样协助克瑞翁大人守城,你们以前就没人敢接吧。”
“这个……”灵狐一时语塞,眼珠转了几转,懊丧地一拍手。“大人说得是,我们的确没有想过这一点。不过,这次如果没有大人出面,恐怕还是组织不起来。佣兵们自视甚高,一个不服一个,没有一个人能把所有人都聚在一起。要想把我们组建成一个佣兵团,除非大人……”
梁啸笑了。“我可没这么雄厚的财力,你们太贵了。你也知道的,我掏光了家底也只够支付你们的定金,其余的钱都不是我付的,而是你们自己挣来的。”
灵狐皱起了眉头,盯着梁啸看了半晌,忽然躬身一拜。“大人,我明白了。我回去和他们商量一下,如果能说服他们,还请大人不要嫌弃我们粗鄙,带我们一起发财。”
梁啸笑而不语,举起了酒杯。灵狐是个聪明人,由他去试探佣兵们的口风再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