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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情况并无变化。”王凯此时终于正常起来,虽然不能看清楚李二虎的模样,但他能从这个人的身上感觉到一种力量。

“那就请带路吧。”李二虎说道。说完他又笑道:“我的兵都是山民,天亮后大家看了不要害怕,他们都是复兴军!”

“明白,长官。”王凯不明白前来的军官为何会有这样的交代,但还是答应着。他这边说完,便听到对方下命令的声音,那是一种短促的方言,简短有力,一会儿功夫,无数的黑影就分成了数组,跟着领路人无声无息的渗透进了整个新加坡城。

李光前带着数十个人前往美芝路的莱佛士大酒店,路途是所有目的地当中最近的,但莱佛士大酒店正是叛军在城内盘踞的一个重要据点,所以一路上哨卡不断,没走几分钟那个领头的高大军官就会做出缓行的手势,待前面的尖兵将哨兵清理干净,一行人才疾步前行。

一路上的耽搁,待雨逐渐停、天快要亮的时候,队伍才靠近莱佛士大酒店的小巷。几个士兵已经在同伴的协助下利索的上了二楼楼顶,他们打算从房顶上摸过去。其他的士兵则沿着屋檐继续前行,有的时候他们还会跳进街边的店铺,而后一通倒弄,又从隔着另外几间店铺里冒了出来。

士兵们越摸越近,待到了酒店大门不到二十米的时候,顶楼的小队也爬到了莱佛士大酒店顶楼,不过进攻却没有开始。领队的高大军官背对着李光前,注视着酒店下面那两个哨岗。那里有二十多个印度人,他们似乎都起来了。面对这种布置,军官正想等待他们做晨礼,按照穆斯林的习俗,晨礼的时间就在黎明和日出之间,祈祷和礼拜需要不少功夫,一旦他们放下枪面对西面礼拜,那士兵们就会趁机摸上结果了他们。

军官弯着腰,耐心的等着印度里礼拜,可李光前看见天越来越亮却不知道部队为什么还不进攻,着急中就着越来越明亮的光线,他打量着身前那个高大军官的背影。这是一个长得极为魁梧的大汉,身高似乎超过了六英尺,虽然如此高大,但他的腰却猫的极低,一只手将白朗林曲尺手枪握的紧紧的,另一个手则抓着一把黑光不显的砍刀,因为才杀过人,刀刃上血迹犹未干,红与黑之间生出一声绝美的妖艳。

军队装备刺刀李光前是知道的,砍刀却是少见,正当他回头看向其他士兵是不是也拿着砍刀的时候,他的身子忽然僵直了——站在他身边一个士兵的腰间正拴着两个还在滴血的人头,似乎死的之前经历了极大的痛苦,人头的面部表情极为狰狞,眼睛往前异样的凸起,而断颈处的血正滴在他的鞋面上。

“啊……”的一声惨叫,李光前飞快的把左脚蹬了起来,不断踢腿就想把沾了血的鞋子给甩掉,他摔鞋子不要紧,可“啊”的那声太过响亮,把不远处印度兵全都吸引了过来。

印度人正准备做晨礼,可却被队伍中的领路人给惊动了,站在他身前的高大军官顿时回身怒视,不过他愤怒的表情再结合着脸上的纹面又把李光前又吓了一跳,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是一头会吃人的兽。

就在李光前想再叫时,腥风突起,军官手中那柄红黑相间的砍刀忽然架在他的颈脖间,锋利的刀锋割破了表层的皮肤,疼痛让李光前恢复了一些冷静,那一声惊叫最后被他忍了下去,但这已经晚了,好几个印度人已经端着枪警觉的走了过来,剩下的那些印度兵则在哨岗上严阵以待,偷袭已没可能。

李光前万分悔恨,领头的军官对着屋顶上和身后的士兵打了几个手势,最后低喝了一声,跳出小巷,曲尺手枪一边怒射一边带着人往前冲锋。这边枪声一响,楼顶处的枪声也响了,两挺麦德森机枪在楼顶往下扫射,把哨岗处的印度兵压的抬不起头来。而从小巷口冲出的士兵奇异的吆喝着、跳跃着,风一般的冲入哨岗,他们手中的砍刀蛇一样灵活,几起几落,不等敌人摆开白刃战的阵势就将他们杀了个精光。

门口的敌人解决的同时,士兵们也涌入大酒店内,里面立即枪声不断、爆炸声不断、喊叫声不断……,仿佛过了一会,又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懊悔无比的李光前正在捶胸,一个士兵忽然出现在他面前,他啊呀了几句,手中的刀比划着,意思是让他去大酒店里。

李光前一旦明白他的意思,便啄米鸡一般的点头,快步跑向酒店。顾不上满地的血腥,他一进酒店就听到英国人的惨叫声:“哦,上帝……是魔鬼,是魔鬼……上帝……”

他三步坐两步的跑到英国人喊叫的房间,用英语大声道:“亨利勋爵,亨利勋爵……”

一间打开的密室里,十来个白人瘫倒在地上。刚才,这些白人听到外面的喊杀声,大着胆子想出逃,却不想被陆战队士兵逮了个正着。和李光前一样,他们一见这些人当场就被他们的纹面和腰间的人头吓傻了,再加上语言不通,这些白人以为自己遇上了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