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样子,小姐清白一样要保不住了。”那个稍胖些的婆子皱眉说道。“小姐也是,怎么一点不知自爱,这样主动粘着那姓刘的成何体统啊。”
两个年轻的丫环倒不如两婆子那么操心,她们完全就跟看戏一样看着小姐那反常的举动力。“小姐这是春心动了呢。”
“那刘公子那么年轻威武,玉树临风,潇洒倜傥,谁见了不心动啊。之前在那屋里,一刀在手,真有如常山赵子龙在世呢。”
另一个丫头立即反驳道,“赵子龙用的是枪。”
“管他枪还是刀,总之刘公子救小姐的时候,真是潇洒无比。”
两丫头是自小随李贞一起长大的贴身丫环,她们从小跟着小姐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学琴,两人都知道小姐与其它大家闺秀有些不同。别人家的小姐平时学琴学画学做女工,她们家的小姐也学这些,可却还喜欢读各种话本、传奇之类的。
什么三国、水浒这些,小姐是最喜欢的,家里收藏了不知道多少版本的。小姐又最喜欢三国中的赵云,简直是喜欢的不要不要的。因为是家里嫡女且又是唯一的妇儿,虽然有兄弟,可她在家里却比兄弟几个更得宠。
因为怕痛,家里也就随她不缠脚。甚至因为喜欢三国,还特地让家里请了几个女镖师到家里,教她习武,虽然只是学了些花拳绣腿,当不得真,可也确实让她越发的与一般的大家闺秀大不一样。
学过武,没缠过足,还看多了西厢记、三国、水浒等各种野书,李贞的性子确实有股子叛逆,只是之前一直受家里束缚着还好。可这次被绑架劫持,让她受了不少的刺激,再一遇到一个年轻俊秀出手解救她于水火,顿时,李贞心里的那股子叛逆,或者说少女心里的那股子怀春的感觉萌动了。
李姑娘决定学西厢记里的那位小姐,也大胆一回。
李贞静静的打量着这个男子,他正毫不客气的接过了她的那个碗,大块朵颐,虽然他吃东西的姿势绝说不出好看,甚至有些粗鲁,可她却觉得很好看,觉得不做作,真性情。眼前的刘钧,穿着一件蓝灰色的戎衣,身材高大,英气的面孔下是宽阔的胸膛,让她觉得极有安全感。
一个出身普通的乡勇队副,可却比她见过的不少大家公子更让她觉得可信。
刘钧能感受到这丫头直视的目光,可他却只当没发现,完全不回应。
在山寨里休整一夜后,第二天又在山寨里吃了一顿午餐,大队人马正式返回。
各队都收获极丰,几乎每个军户、乡勇、民兵、捕快等参与作战的,都肩扛手提,马拉车装,满载着战利品而回。
队伍下山后最先到达了中驿馆,这里不仅是一个驿站,而且还早已经围绕着驿站形成了一个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