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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闻心底越发对秦峰敬佩,这个神一样的少年,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骄傲。

所有燕云骑的人对他的忠心,胜过了自己的生命,都是为了他而存在的,他们甘愿成为秦峰手里的利剑,剑之所至,燕云扫荡,寸草不留。

这是杀出来的赫赫声名,是鲜血铺就的盛名。

秦峰的黑发在草原的寒风下,肆意飘荡,看着燕云骑们,他感到了骄傲,还有无奈。

这些追随他的人,现在比士兵还士兵,比军队还军队。

燕云骑神出鬼没,并且个个都带着面罩,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真面目。变成了一支非常恐怖的杀手部队,每次燕云骑出现时,都将给草原人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这与他的初衷有些出入了,本来他是想组建一支秘密力量,只为了保护家族,还有一些自己不能出面时,叫他们去解决。可是现在,他发现完全变了,这些人都变成了一个个杀手,要是在普通人里面,一眼都可以认出。

可以说他真的很无奈,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解散他们?这不现实,他们的信念是自己,要是遣散他们,估计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自杀。哎,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深深的无奈缠绕着他。

他的骄傲也在于这些骑士们,要是他们去投军,无论那一个将军都会花大代价得到。他们在战场上就是杀神,就像毫无感觉的机器,只知道屠戮。

他不是没有想过怎么解决,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啊,这些家伙都已经变得不像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就是自己,他们只为自己存在。

要是哪一个枭雄有这么一股力量,只怕睡觉都会笑醒,但是秦峰却在苦恼。

“哎!”

叹了一口气,秦峰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主公?”

方闻看秦峰叹气,上前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