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话,有辱斯文。
忘了介绍清楚,对不起。刘彦略是个只读过一年书的书生,自己的名字都经常写错的文官。
那他就是武将,何必说是文官。
再一次对不起,他是个只练过三天剑,还是小时候的事。
那他怎么能做上大楚的刺史?
够笨。他本来就是在他哥家混饭吃的管家,这刺史从任命到现在不过十几个时辰。你不知道有句成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更何况人家怎么说也比鸡犬胖多了。
“谁是小贼,这个说话。”武璋将大环刀晃得很响。这可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用此刀,很是兴奋。
“你,出去杀了他。”刘彦略转身随手一指身后的一将。
那将上马出城,挥着个狼牙棒就向武璋打来。
武璋一松缰绳,马儿扬蹄向前,迎了上去。
两人交错,只见狼牙棒举在空中,愣是不下来。跑了好远,才见人棒落地,胸口一个大大的口子,鲜血流出。
“公子对我真好,真是好刀。”武璋心道。大环刀划破盔甲,要了敌将的名,竟然一滴血也不见。
“笨蛋!”刘彦略大骂。又一指一将,“你上。”
那将上马出城,挥着狼牙棒就向武璋打去。
怎么又是狼牙棒?是不是写错了?
没错。你听那将嘴上喊着:“还我哥哥命来!”人家是兄弟,使相同的兵器有什么错。
武璋摇头,大环刀一横,纵马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