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有肉,荼都与冈蒂巴克才算是吃饱了肚子。
用浑河河水洗净碗筷,正要继续工作,江龙的眼睛突然一亮。
因为在不远处,有一群野马来到岸边饮水。
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个又一个野马群,这些马都是无主之物有本事抓到就算是你的。
不过野马脾性暴烈,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只有有经验的老手才能偶尔抓到三五匹拉回家。
野马跑的很快,极具攻击性,不要以为马是吃草的,就不会咬人。
而且野马群如果受惊,会认准一个方向狂奔,如果你正巧站在马群的奔跑的前方,那么恭敬你,你中了粉身碎骨大奖。
马群跑过,你已经被踩踏成一滩肉泥。
要知道就算是生活在草原上的野狼,也经易不敢招惹野马群。
野马群一般都有马王,是头领,马王是不惧怕野狼的,敢于直面与野狼争锋硬撼。
野狼一般也追不上野马,只有遇到衰老的老马,又或者是生病的,跟不上马群的步伐,才会丧命在野狼嘴中。
江龙多少知道一些,但仍然眼热。
这是一个不大的野马群,约有一千两匹。
若是能全部抓到,可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第226章 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