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省”级战列舰在速度与火力上投入的过多,导致防护严重不足。
最初的时候,就有人提出应该加强其防护,降低速度。当然,这一方案并没有得到采纳,主要是改进有限,难以真正的提高其作战能力。
随后,由有人提出,为其换装四百五十毫米舰炮,然后重新制定防护标准。
显然,这一方案也不成熟。首先是四百五十毫米舰炮的研制工作严重滞后,根本赶不上战舰的建造进度。其次是按照四百五十毫米穿甲弹的威力来制订新的防护标准,“省”级战列舰的舰体就显得太小了。
高到最后,海军采取了提高火力,加强防护的折中方案。
其主炮数量增加到十二门,防护能力以重型穿甲弹的威力为标准,速度只要不低于三十节就行了。
这就是“省”级乙型穿甲弹。
虽然在正式开工建造之前,四百毫米复合穿甲弹已经研制成功,其威力又提高了不少,导致“省”级乙型战列舰的防护标准再次落后与其主炮威力。但是在十二艘“省”级都已完成了建造工作的情况下,已经没有时间修改设计方案,所以只能按照原先方案先行建造,然后再在建造过程中对防护设计进行改进,以提高关键部位的防护能力。
实际上,第一批“省”级乙型战列舰都是按照最初的设计方案建造的。
主要就是,如果加强关键部位的防御强度,其排水量将至少增加二千吨。而“省”级乙型战列舰的设计最高航速只有三十节。增加二千吨的排水量之后,将无法达到海军提出的最低速度标准。
结果在建造第二批的时候,造船厂采用了改进的蒸汽轮机,使功率有所提高,才采用了改进之后的设计方案,对关键部位防御进行了强化。
当然,即便按照最初的标准,“省”级乙型战列舰都算得上是非常优秀的战列舰。
首先,火力上超过了之前的任何一种快速战列舰。十二门主炮,使其主炮火力比其他战列舰提高了三分之一,在相同的情况下,击中敌人的机会就提高了三分之一,击败敌人的能力也就提高了三分之一。
其次,其防御强度在拥有相同级别主炮的战列舰中是最强大的。
更难能可贵的是,“省”级乙型战列舰的排水量仅比“省”级增加了二千吨,且舰体长度相当。而“罗得岛”级战列舰在没有增加主炮数量的情况下,排水量比“衣阿华”级增加了二千五百吨,长度反而缩短了几米。而主炮数量与“省”级乙型战列舰相当的“蒙大拿”级,其排水量比“衣阿华”级增加了一万二千多吨,长度增加了近十二米。
显然,在造船技术方面,帝国已经明显超过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