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成本,“罗得岛”级采用了与“衣阿华”级一样的动力配制。
随着排水量增加到了五万一千五百多吨,加上舰体缩短到了二百三十六米,吃水增加到了十二点四米,其航行速度一下就降低到了三十节,比“衣阿华”级足足低了三节。当然,对于快速战列舰来说,三十节的速度已经足够了。
损失速度带来的好处是相当明显的,其主装甲带在保持十九度的倾斜角的情况下,厚度增加到了十五英寸(约和三百八十一毫米),相当于近五百毫米厚的垂直装甲,防护性能比“衣阿华”级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五。水平装甲的厚度也提高到了十英寸(约和二百五十四毫米),加上一点五英寸(约和三十八毫米)的露天装甲,以及在关键部位增添的八十毫米厚的附加装甲,其重点部位的水平防护能力比“衣阿华”级(第一批次)提高了近百分之四十五。同样的,炮塔顶部,舰桥顶部装甲的厚度也与水平装甲齐平。另外,弹药舱与动力舱等关键部位都由十英寸厚的装甲包裹了起来,具备了二次防护能力。
从总体上看,“罗得岛”级的防护能力比“衣阿华”级至少提高了百分之三十。
即便不考虑电子设备上的差距,“罗得岛”级的性能也远远超过了英国海军的“狮”2级战列舰,成为了协约国集团内最为强大的战列舰。
当然,从传统观念来看,“罗得岛”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列舰。
其防护能力不但能够抵挡住自身主炮的轰击,甚至足以应付帝国海军七十二年型舰炮从二万米外打来的重型穿甲弹。
虽然情报局还没有测算复合穿甲弹对“罗得岛”级的威胁有多大,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使用复合穿甲弹,“省”级战列舰也很难在“罗得岛”级面前占到便宜。主要就是“省”级战列舰的防护能力是针对四百毫米标准穿甲弹制订的,其防护性能明显不如直接针对十六英寸重型穿甲弹制订防护标准的“罗得岛”级战列舰。
八艘“罗得岛”级战列舰,外加已经修复的“衣阿华”号、“新泽西”号、“密苏里”号与“威斯康星”号,十二艘快速战列舰,足以改变整个太平洋上的战略平衡。
陈锦宽在收到消息之后,就立即下令,要求严国荣前去督促各个造船厂,务必在月底之前修复“台湾”号、“广东”号、“江苏”号与“吉林”号,必须在三月底之前修复在西南太平洋上受损的“代宗”号、“宪宗”号与“福建”号;另外,第一批四艘“省”级乙型战列舰争取在五月底,最迟不过六月上旬建成服役。
当时,陈锦宽还打起了第41舰队的主意。只是在德意舰队新败,第42舰队又无法及时成军,为了稳住北大西洋上的战局,陈锦宽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
可是,即便他下达的任务都能完成,帝国海军也面临着很尴尬的处境。
到三月底,最多就只有十六艘快速战列舰在太平洋战场上活动,而美国海军到时候至少都有十二艘快速战列舰。如果其正在维修的“北卡罗来纳”号、“南达科他”号、“亚拉巴马”号与“佐治亚”号能够在三月份修复,美国海军也将拥有十六艘快速战列舰。
即便到了年中,帝国海军获得了四艘“省”级乙型战列舰,美国海军也很有可能在此时获得另外四艘“罗得岛”级战列舰。
显然,在这一轮造舰狂潮中,帝国落后于美国,或者说帝国海军的策略出了问题。
据后人分析,帝国海军当时太注重破交作战,结果将更多的资源用于生产大型巡洋舰,从而减少了快速战列舰的产量。另外,帝国海军错误的估计了美国的战争潜力,认为美国很难在七十六年(44年)之前大批量建造快速战列舰,因此压制了快速战列舰的产量。最重要的是,帝国海军太重视技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