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设计的麻烦也不小,主要就是航行阻力增大。
加宽舰体,而舰长又要有所控制,战舰的航行阻力必然会远远大于一般的战列舰。如此一来,就成了放大版的英宗级战列舰。当时,海军已经明确要求其最快速度必须超过三十节,最好能够达到三十三节。根据工程师的计算,即便优化舰体水线以下部位的线条设计,其主机功率也要比英宗级增加百分之五十,才能使其速度超过三十节。
当时,只有增加四台锅炉,不然主机功率根本达不到要求。
到第三版设计的时候,工程师想到了同时加宽舰体与加大舰长的方式来减小航行阻力,提高航行速度的方法。可是这种设计也将面临装甲防护严重不足的问题,即在延长了的舰体上无法敷设足以满足海军要求的装甲板。
说白了,一切问题都出在了450毫米口径的主炮上。
采用新式主炮之后,省级战列舰的主装甲带厚度必须提高到480毫米以上,水平装甲的厚度要提高到270毫米以上,司令塔与炮塔等关键部位的装甲厚度更是要提高到640毫米以上,才能勉强达到海军的防护标准。
按照这一防护要求,即便采用缩短舰长的设计,装甲重量也将超过24000吨,要想在45000吨的排水量之内装上24000吨的装甲,就必须牺牲动力,或者牺牲火力,不可能兼顾三项主要性能。
可以说,当时江南造船厂的工程师再厉害,也难以在45000吨的排水量之内为战舰安装八门,或者九门450毫米口径的主炮的情况下,让战舰的防护达到海军标准,同时让战舰的速度超过30节。
设计工作也就因此而耽搁了下来。
当时,江南造船厂的总工程师,也就是省级战列舰的主任设计师汪华华已经提出,只有海军将排水量的上限放宽到55000吨,才能设计出满足海军要求的新式战列舰。如果要战列舰的性能进一步提高,并且为今后留下改进余地,其标准排水量至少应该放宽到60000吨。
也就是说,只有按照60000吨的标准设计,新式战列舰才会比较“完美”。
“万幸”的是,450毫米口径舰炮的研制工作比省级战列舰还不顺利,直到七十一年(39年)中期,好几项关键技术仍然没有得到突破,新式舰炮的投产更是遥遥无期。按照最乐观的估计,海军能够在七十四年(42年)年初的时候拿到这种舰炮的样品就已经非常不错了。显然,新式战列舰不可能拖到七十四年才开工建造。
最终,海军修改了战术指标,放弃了一定要使用450毫米口径主炮的要求。
如此一来,省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才走上了正轨。
不说别的,在同样采用九门主炮的情况下,主炮炮塔以及相关设备,加上弹药的重量就减轻了至少4500吨。另外,随着主炮口径减小,防护要求自然同等程度的降低,其装甲重量可以减少到18000吨左右,比之前的减少了6000吨。这两项就减少了10000吨,如果算上排水量减少对动力设备的要求降低,从而减少了动力设备的重量,那么至少能够减重12000吨。
也就是说,在43000吨的排水量之内,就能设计出足以满足海军要求的战列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