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时候,海军陆战队只采购了四艘“英雄”级。
按照陆战队的想法,“英雄”级不但要承担远程火力支援任务,还将负责指挥其他火力支援舰作战。
也就是说,这四艘“英雄”级是按照火力支援舰舰队旗舰的标准建造的。
后来,陆战队又增加了八艘的订单,因为没有必要组建太多的火力支援舰队,毕竟陆战队最多只能在两个地点同时发动登陆战役,而每个登陆场最多只需要2支火力支援舰队,拥有四艘旗舰就足够了,所以后面八艘“英雄”级都没有配备旗舰的设备,其建造价格下降了不少。
实战中,“英雄”级一般与“樟宜”级配合行动。
一般情况下,“樟宜”级上的240毫米舰炮负责中等距离上的炮火支援任务,而“英雄”级上的300毫米舰炮则负责远距离上的炮火支援任务。
实战证明,这种高低配制是比较合理的。
可问题也很突出,即“英雄”级的远程火力密度并不高,如果陆战队的炮兵没有跟上,仅凭几艘“英雄”级,很难为向纵深挺进的地面部队提供足够强大的火力支援。
也正是如此,在登陆澳洲大陆之后,陆战队就着手研制新一代火力支援舰了。
整齐划一——上将级火力支援舰
岑驷国号,余宗芳号,章俊勇号,施伯恩号,谢振廷号,曾誉祖号,马步钧号,纪宗南号。
……
因为该级火力支援舰都用帝国海军陆战队历史上的上将司令官的名字命名,所以被称为“上将”级。
“上将”级的研制工作应该始于新喀里多尼亚战役之后。
在登陆新喀里多尼亚的战斗中,虽然陆战队的众多火力支援舰都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在战役后期,特别是在扫荡内陆地区的美军残余部队时,当时参加战斗的二艘“英雄”级火力支援舰的主炮火力不足的问题暴露得非常明显。
在这种情况下,陆战队决定建造一种全部装备300毫米舰炮的火力支援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