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自卫能力。因为快速战斗支援舰往往要单独赶赴战区,在完成补给工作之后,又要单独返回后方的港口,如果每次都安排护航战舰,就需要占用额外的战舰,削弱舰队的战斗力。即便快速战斗支援舰能够在与敌人的袭击舰与破交舰遭遇之后,利用速度逃避,可是随着破交舰的扩大,敌人破交舰的性能也将随之提升,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一定的自卫能力。
四是综合后勤保障能力。虽然快速战斗支援舰主要向舰队提供作战物资,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快速战斗支援舰应该具备为战舰提供其他物资,乃至帮助战舰更换受损设备,为战舰提供修复支援的能力。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上就得承载更多的零备件,以及用于修理战舰的设备,同时还得考虑设置医院,使其具备一定的救援能力。
五是相互补给能力。“节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不具备相互补给能力,只能返回港口补给弹药。这在某些时候会造成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有的快速战斗支援舰满载弹药,却因为燃油不足,必须返航,而另外一些燃油充足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却因为没有载够弹药,也得返航。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必须要具备相互补给能力,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海军对新一级快速战斗支援舰的性能提出了极为明确的要求。
相关的设计工作仍然交给了南通造船厂,而按照造船厂的意思,要想达到海军的这些要求,要么减少物资承载量,要么就增加排水量,没有别的选择。另外,要想让其达到三十节的最快速度,必须采用战舰的设计标准,而不是商船的设计标准。如此一来,建造成本必然直线上升。
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海军接受了增加排水量的事实。
当时,战争已经打得很“火热”了,再过多的考虑成本,就只能得到性能不够好的舰船,从而制约海军舰队的战斗力。
只要海军放开了限制,设计上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了。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相关的设计工作全部完成。
当时,四家可以承担快速战斗支援舰建造工作的造船厂已经完成了扩建工作,都拥有了四座大型船坞,能够同时建造四艘大型补给舰,因为每家造船厂正在建造二艘大型综合补给舰,所以海军下达了八艘的订单。
同时,海军将其命名为“秦”级,且每艘只给了番号,没有给名称,其番号从101到108。
其主要性能为:
空载排水量:23450吨,满载排水量:39750吨,总长:2234米,水线长度:2176米,型宽282米,空载吃水71米,满载吃水:94米;定员587人。
锅炉:4台七十二年型燃油锅炉,主机:4台七十二年型(船用)蒸汽轮机,功率:125000轴马力,推进:4轴4浆;航速:满载时28节,标准载重吨位时(半载货时为33000吨)30节,续航力:16000海里16节。
武备:4门六十七年型150毫米l52型舰炮。
满载时货物分配:弹药8500吨,淡水2000吨,食物750吨,零备件1250吨,其他:5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