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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浪[校对版] 闪烁 328 字 2022-10-20

第十四条:

签约各国保证,不赠送、出卖或以其他形式将本国战舰移交给外国海军,以避免该舰移交之后被作为作战力量使用的可能。

第十五条:

本条约第二章第四部分规定的吨位限制、舰船替换规则,使用于各签约方所有的军舰。

第二章条约的执行规则术语解释

第一部分签约国各自保留的主力舰

依照本条约第一章第二条,本条约签约国可以各自保留的主力舰名单如下。

大明帝国海军:

舰名吨位

泰山18000

华山18000

嵩山18000

恒山18000

阿尼马卿山19500

天山19500

大兴安岭19500

长白山1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