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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向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有问题要问证人吗?”

辩护律师站起来问证人:“郑浩一,你今天多大?”

“三十岁!”

辩护律师道:“那么也就是说当年你只有七岁,事情发生的事情你在哪儿?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就在现场,那个魔鬼下令大屠杀之后,场面就大乱了,我的妈妈拉着我拼命的跑,后来我妈妈发现整个村子都被日本兵包围了,根本跑不出去,后来我妈妈拉着我趴在地上装死,她将我保护在剩下,又从地上摸了很多血液抹在我们的身上希望骗过日本兵,但是又来日本人打扫战场时在我妈妈的背上刺了一刀,我妈妈为了保护我临死都没有哼一声,尽管当时我只有七岁,但我记得很清楚,这件事情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刚才看见这个恶魔,我就知道是他,随着年纪变大,相貌可能会变化,当时他的眼神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就是他!”

这时寺内正毅大怒:“你诬陷,你这是诬陷,我只是杀了三个人,其他村民的死都不是我下令杀的,当时我杀了三个人之后,场面就大乱了,当时的形势就不受我控制了,那些村民是自找的,如果他们不乱跑,他们根本就不会死!”

证人郑浩一额头上青筋暴起,歇斯底里大骂:“放屁,你放屁,寺内正毅,就是你下令杀了我们村里479人,只剩下我一个人活了下来,你这个魔鬼,我擦你姥姥,擦你姥姥!”

法庭哄闹起来,法官不得不击锤:“肃静,肃静,辩护律师,继续!”

第679章 判处死刑

第二次的庭审对检控方非常不利,被告寺内正毅和辩护律师不仅找来了好几个证人证明寺内正毅下令屠杀是奉命行事,而且他们还否认屠杀无辜的平民,他们找出一些证据指证那些平民其实已经不是平民,而是有武器的反抗军,如此一来,寺内正毅屠杀平民的罪名就不能成立了。

但是检控方也很快让新的证人上庭作证,指证寺内正毅是屠杀,不管他是不是奉命行事,他的所做所谓已经是具有屠杀的事实。双方你来我往,见招拆招,法庭上十分热闹。

这次庭审进行了整整三天,双方几乎使出了所有的手段和底牌,检控方将寺内正毅所有的罪名都进行了一一的指证并让所有的证人出庭作证,能够拿得出来的证据全部拿了出来。

而寺内正毅这边抵死不承认自己犯罪,认为一切都是上级的指令,他只是一个军人,只是奉命行事,罪名不应当由他来承担,而且他的辩护律师还让找来不少的证人证明这一点。

第二次庭审完毕之后,接下来就到了宣判阶段,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一次性审完、宣判一个战犯,因此接下来就是要对寺内正毅进行宣判。

在对寺内正毅进行宣判的前几天,外界舆论闹得沸沸扬扬,根据第二次庭审的结果来看,有些人认为寺内正毅被判屠杀平民罪的罪名很难成立,毕竟时隔多年了,很难找到直接的证据,到目前为止,双方找的证人几乎都是受害方和与被告有关系的证人,而没有第三方证人,但是如果检控方指控寺内正毅有侵略罪的罪名几乎是十拿九稳,不过检控方或法庭方面会不会允许指控侵略罪还能难说。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