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卒们一拥而上,当场便将马钧也按翻在地。还有两个来拿陈纻,却被他后退半步,抄起面前食案来,奋力格住来棒,随即飞起右脚,将一名乡卒踹翻在地。
那小吏见了倒不禁胆寒,朝后便缩,口中却道:“蟊贼,安敢拘捕!”陈纻大叫道:“吾等乃往都中应科举之士人,何得谓为贼耶?!”
陈纻陈兹免本籍长沙,其父少年时曾为郡中小吏,从长沙太守孙坚孙文台北上,以讨董卓。结果阳人一战,西凉军败绩,随即孙坚便得以进入已被烧成一片白地的洛阳城,遣将四外巡哨——陈父也在其中。在巡哨过程中,陈父劫杀了一位逃难的官员,夺其财物,掳得一名婢女为妻——也就是后来的陈纻之母。但因此举违犯了孙坚军令,他不敢再存身于长沙军中,便领着几名心腹西走,想要去投奔西凉军。只可惜无门可入,多方辗转,部属亦皆星散,最终夫妻二人便定居在了武功的马氏邨。
所以陈纻勉强也算半拉将门之后,少年时亦随其父学过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只是双拳难敌四手,再说这双拳本来也就二把刀罢了,两名同伴彻底帮不上忙,很轻松便被绳捆索绑,放翻在地,乡卒们腾出手来,一拥而上,打得陈纻满脸乌青,终于同样沦为了阶下囚。
那小吏抢了三人喝剩下的热酒,一口气饮尽了,乡卒们忙着将冷肉、烤饼塞入怀中,这才押着三人离开食肆。陈纻、马齐又是喝骂,又是解释,小吏和乡卒全都充耳不闻,时间不大,便将三人押至县署,搡入侧厅。
厅上早有一吏高坐,陈纻抬头一瞧,单梁冠、赭黄袍,腰悬墨绶——难道是郑县县令是峻不成么?梗着脖子,才叫:“县尊在上,吾等……”话才说到一半,却觉腿弯处剧痛,不自禁地就跪了下来——原来是一名乡卒横起棒来,给他们一人来了一下:“既见县丞,蟊贼安敢不跪?!”
原来上坐这名官吏并非县令,而是郑县县丞。
按照汉制,大县为令,千石,其次为长,四百石,小县亦为长,三百石,俗称“墨绶长吏”。县令、长以下,设丞一名,典文书,掌仓狱,尉一到二名,主盗贼,这些都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此外亦分曹理事,一如郡府,褚曹掾史多由县令、长自主征辟,算是编外人员。
魏制则不同,改松散的诸曹为明确的吏选、户商、礼文、辞刑、虞度、兵工六科,各命科员,此外还设廷掾以掌监察,都由朝廷任命。只是郑县原非魏国五郡,制度初改,难免配员不齐,故此县丞兼了辞刑,县尉兼了兵工。如今坐厅的,便正是郑县县丞兼辞刑科员、吴郡人陆平陆均之是也——据说乃临川郡守陆议之同族兄弟,也不是一个没有根底的俗吏。
当下眼瞧着乡卒们押进来三人,打跪在地,陆平不禁冷笑一声,端起醒木来狠狠一拍,面如严霜,斥喝道:“反逆蟊贼,竟敢入我郑县,实乃自蹈死地也!速将汝等根底供来,以免吃苦!”
第十章、月黑杀人
“反逆蟊贼”这四个字儿一出口,吓得陈纻浑身寒毛竖起。
他原本以为,是自己在食肆中非议郑县“三市合一”的政策,不知道被什么阴险小人听见了,禀报县令,这才派乡卒来拿自己,欲严加惩戒也。所以他被押解前往县署的路上还一直叫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县尊岂不知耶?况我等非庶民也,乃士人也,安敢无罪而捕?!”或者:“此皆我一人口舌召祸,与此二人无干,还请宽放彼等。”
可是没想到,竟然直接就给扣了一顶“反逆蟊贼”的大帽子。“蟊贼”也就罢了,还“反逆”……也就是说叛逆朝廷,欲图谋反!我靠这可是要抄杀满门的大罪啊,郑县一众官员都失心疯了,竟敢如此徇私枉法,他们就不怕御史巡查、弹劾吗?要说这般大罪,你都不敢私自处刑,而必须上报刑部——说不定刑部觉得该当车裂呢,哪能随便一刀了账?究竟有何倚仗,认定刑部必不严加审核?
哦,对了,那县令是峻乃太尉是宏辅之从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