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了刘家,刘胜赶去扶角堡,而李勤又去了县衙,就算见不着,也得多等等,表现出他对县令大人的尊敬。
路是不远,没走多一会儿就到了县衙的前面,典韦拉着他的浮云,不停地摸着,笑道:“以前在家乡时,马倒是常骑,可这么好的马却是从没骑过,这是大宛良驹吧?”
李勤回头看了眼,摇头道:“不是,应该说是大宛马的后代,但血统不纯了,可你不必遗憾,马的用途是多种的,这种马是专门给身子沉重的人骑的,正和你用,要是长途跋涉,比我的黑马都要强上一些。”
现在的典韦,对于座骑的要求不高,能有一匹好马就心满意足了,他的要求要随着以后身份地位的提高,随之提高。
李勤道:“我正想一件事,我得到过一把非常沉重的大刀,有一百来斤,押给刘兄了,等赶明我让他把刀给你,看看你能不能用。”
典韦啊了声,道:“一百来斤的大刀,那是什么刀啊?干嘛要打造得如此沉重?”
李勤道:“可是能为了显示匠人的手艺高超吧,那刀非常威风,有可能是氐人镔部打制的。”说到这里,他想如果能把镔部也拉进自己的扶角堡就好了,那样以后兵器打制,就不再成问题了,自己军队的战力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正低头想事,忽然大道上走来一队车马,最前面的马车很是华丽,而且车旁的随从均是身穿铁甲的士兵,足足有一个队五十个人那么多!
李勤抬头看去,道:“这些是什么人?”
典韦嘿了声,道:“铁甲啊,真有派头!”
豪华马车中,张久挑起车帘,往外看去,心想:“这地方也太穷了些,走了一路,都没见过多少百姓,进了县城,连几处高大的宅院也没见着,未到凉州时,不知啥叫穷,不到这富平,就不知啥叫穷到底儿啊,干爹派我来凉州收钱,怕是收不足数啊!”
张久是京城洛阳人,今年刚刚三十岁,在京城他身份不显,可一出来,立时就威风八面了。他是一个宦官,在宫里专门给皇帝清洗餐具的!千万别小看清洗餐具的宦官,能给皇帝洗碗,这本身就是受信任的一种体现。
而张久的另一个身份更加不得了,他干爹是十常侍之一的张让!宦官没儿子,往往只能收干儿子,让干儿子改姓,继承自家的香火,比如曹操,就是大宦官曹腾的孙子,别看曹腾是个宦官,却有费亭侯的爵位。
而张让更加厉害,他在灵帝面前极有面子,灵帝经常对人说:“张常侍是我父!”张常侍便是张让了。
宦官是特殊人群,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年代里,他们没有后代,老年时没有依靠,无人养老,所以一是收干儿子,二是对钱财极为看重,宦官们对于钱财的重视程度,在普通人的眼里,可以称为偏执,甚至是疯狂!
为了搜刮钱财,十常侍往往派出自己的亲信,以代天子巡查天下的名义,下到地方上去搜刮民脂民膏,当然灵帝本身也是个喜欢钱的,可能就是因为受了身边宦官影响的原因吧!灵帝爱财可以卖官鬻爵,可宦官们要想发财,一来是给买官的人搭线,收取好处,但这是有风险的,容易被检举揭发,被灵帝知道他们抽份子;二来就是挑错,挑地方官员的错处,以便得到贿赂和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