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宁乡军相比,清军的兵力并没有多大优势。而且,士气低落。毕竟,尼堪的和拜尹图的全军覆灭对清军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前天那一仗孙元的骑兵来得实在太突然,正在攻城的士卒顿时就溃了,如同滚雪球一般被人家咬着尾巴从城北赶到城西,又赶到城南,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只瞬间,攻城的部队就溃下来,无头苍蝇一般地朝西面逃跑。
就是那个混蛋孙元,一口气夺了五六个寨子的村庄,直到天黑才罢了手。
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时间足够。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
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
想到这里,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回头看去。
身后,是镶白骑的骑兵,大约有四千余人。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大团烟尘疼空而起,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
这是清军的冲锋队,是最可依仗的武力。
敌人有七千骑兵,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多铎没有任何信心。毕竟,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而且,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智者不为。
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
“骑兵暂时不动,作为总预备队。”多铎:“宁乡军强在骑兵,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传令下去,步兵先推进,击破敌军大阵。”
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两万宁乡军步卒,七千骑兵、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
这些方阵都是空心,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从这边看过去,满天满地都是,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
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
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没有太阳,天色阴霾,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