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盛在上好的万历青花碗中,旁边是个小碟,里面放了一堆红塘和一把银汤匙、一把银夹子。
另外,木盘里还放在开罐器和银刀叉。
余祥心中暗赞一声:这个马士英真是讲究啊,这日子过得。
他拿起夹子夹了一快红塘放见牛奶里,然后端起杯子用勺子慢慢地搅拌着,一副悠闲模样。
旁边,那个侍女打开罐头。
第一罐是枇杷,天气已经热起来了,可正值青黄不接时节,琵琶要六七月才能成熟。此刻能够看到水果,叫余祥精神大振,用叉子叉了一快放见口里,只感觉满口生津,浑身通泰。
等到侍女开第二口罐头的时候,余祥扑哧一声,差点将口中的枇杷肉吐了出来:午餐肉!
午餐肉出现也没多长时间,刚开始的时候,小余对这种味道咸中带甜的东西简直就是狂热的喜欢。
午餐肉食用起来实在太方便了,可以冷吃,可以夹馒头吃。可以漂汤,可以炒菜,可以红烧,可以熬粥,同任何菜肴混合在起根本就不存在不搭的问题。
小余这人是厨师出身,立即意识到这种食物的方便处。加上他驻南京之后事务繁忙,每日都在酒楼和人应酬,大鱼大肉吃得多了,反倒是觉得这种口味略微清淡的东西比如养生。
于是,早晨用午餐肉打卤和面,晚上则煎上两片消夜。
午餐肉有种特性,刚开始吃的时候你爱死这玩意儿,但只要连续吃上半月,你就会将其狠到入骨,觉得这东西就是发明出来折磨人的。
它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让你饿不死,且整日精力充沛,只要你不停往肚子里塞。
看到马士英用精钢小刀子将午餐肉切成小块,然后用银制叉子叉了一块头放见嘴里,最后再喝了一口新冲泡的牛奶时,小余感觉嗓子眼里好象被人塞进去一把牛毛,毛哈哈地欲吐不出。
马士英吃了一小块午餐肉,喝了一口热牛奶之后,苍白的面上露出一丝红润,好象很惬意的样子。
他奇怪地看了小余一眼,感叹道:“余经历,你们扬州镇出产的这种肉食和奶子非常不错,简直就是养生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