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一个照面,前锋军竟减员一到两成。
“他娘的!”
“等下非杀光这群汉狗不可!”
巴牙喇军是真正的建州土著,任何一人都是族中的精锐,和军中的将领们都是粘亲带故。一下子被人打死这么多,清军将领们眼睛都红了,发出阵阵咒骂。
鏊拜也是怒不可遏,一挥手:“吹号,后军跟上,次第进攻,我就不信汉狗光靠火器就能抵住我建州男儿!”
……
朦胧中,对面的建奴也有号角响起,显然是在催促前锋加快进攻速度,尽快解决战斗。
两千明军在整个京城大战场上根本算不得什么,建奴的目标是卢象升中军,估计也不想在这一队人马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对付两千明军,前锋部队一个冲锋就够了。
不过,宁乡军面对清兵的进攻不但能够用火枪还击,还能顶住巨大压力在战场上站主脚,这一点还是让他们感到惊讶。
但明军的指挥官显然是一头猪,这么多长矛手集聚在一起,挤成一团,如果我建州勇士一旦切进人群,他们手中那三米多长的长矛岂不成了摆设?真到那个时候,还不如一把匕首好使?
“不得不承认,巴牙喇兵是这个年代最强的士兵。”孙元也忍不住点了点头,对身边的众将道:“一般的军队,伤亡超过两成,部队就要崩溃了。本以为在我军大炮和火枪的射击下,至少能打退敌人的第一轮进攻。却不想,建奴竟然扛得住。”
听到孙元的夸奖,众人面上都露出不服气的表情。温健全嘴唇动了动,想要反驳。可一想,宁乡军自组建以来,好象就没什么伤亡,更不用说伤亡超过两成。这打仗,比谁死的人多,好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孙元:“建奴是强,不过,任何军队的强悍都是有底限的。长矛手准备,今日且让我看看建奴能承受多大的伤亡而不崩溃》”
“长枪手准备!”
“枪下肩!”
“枪下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