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骑在马上面如沉水,这三十来个骑兵实在是麻烦,就因为蒙古骑兵被他们干掉,这才眼睁睁地看他们骑着马在自己阵前耀武扬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过,这些混账的汉狗也是乐极生悲,竟将战马跑费了,真是老天有眼啊!
这个时候,阵中有人高喊:“京营的弟兄你们听着,你们已经没力气跑不脱了,快快跪地投降吧,或许还能保住一条性命。”
“京营的弟兄们,你们都是一等一的悍卒,为明朝卖命不值得的。我答应你们,只要你们投降,立即就能做我的家丁,不用像其他人一样做奴隶的。”
喊话这人正是汉军正红旗将领孔兆。
这厮打仗的时候一直躲在人堆里,现在却想着要招降这十几个强悍得不象话的明军,扩充实力。
这厮耍起小聪明来真是一套套的。
阿山心中不屑地冷笑起来。
听到孔兆的喊话,对面那十几个汉军中有人大声喝道:“呸,放你娘的狗汉奸屁。爷爷不可是京营的废物,爷爷是百战百胜的宁乡军!”
“呸,狗汉奸,不要祖宗的畜生!好好一个人不做,却要当别人的包衣奴才!”其他几人也齐齐地大骂一声。
听到这一声骂,汉军旗的士兵下意识地将头低了下去。
“宁乡军……没听说过啊……”阿山一愣:“这支军队挺能打的!”
朱汀回头看了看手下:“还能走吗?”
一个士兵摇了摇头:“咱们厮杀了三场,早就没力气了,又如何跑得脱?”
“没错,今日怕是走不掉了。”
听到他们说,朱汀才发现自己身上又酸又软,若想跑着逃回去,怕是没有任何可能了。而且,眼前的建奴才都大张着弓弩,人又如何跑得过弓箭。
“看来,是真逃不掉了,那么,就战吧!”朱汀嫌身上那具破烂的铠甲实在太碍事,唰一声扯掉,露出亮闪闪的索子甲。然后将袖子卷到胳膊处,露出修长的手臂,从一个士兵手中接过一把雁翎刀,挥了挥,大叫一声:“与诸君等同仇敌忾,乃是我朱汀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事情。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