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贼军骑兵如何驱策战马,那些大畜生都不肯朝宁乡军的长矛上扑。
李自成也是无奈,他的骑兵战术都是学自大同、延安边军,依旧停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欧式战法。
他只能依照边军、蒙古骑兵和建奴的法子,带着骑兵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冲击,看能不能寻找敌人的漏洞。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步兵一遇到大队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第一时间就会扔掉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骑兵只需要咬上去,尾随追击,战斗就算是结束了。
可今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断不退,还在骑兵的冲撞中站得跟磐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不,说乌龟也不对。真要比拟,应该是刺猬,一不留神你就被要他刺得遍体鳞伤。
枪声就没停过,整个宁乡军的方阵已经彻底被白色雾气笼罩住了。
李自成已经围着宁乡军转了一圈半,不断有士兵被人像打苍蝇一样被敌人用火枪从鞍上打下来,而他的骑兵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想直接冲过去吧,战马不肯。用兵器砍杀吧,敌人的长矛长得丧心病狂,还没等你的兵器递过去,人家五米长的大枪就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
这仗,还怎么打?
正失神中,一柄长矛当一声刺到李自成的左肩,溅出一点火星。挟着马力,巨大的撞击让他的锁骨几乎断成两截。
冷汗瞬间泻了出来,胸口中有怒气涌起,“贼子敢尔!”
提起大雁翎刀正要朝那不开眼的敌人砍去,但战马已经带着他冲出去十多米。身边左侧都是密密麻麻的长矛和宁乡军长枪手那一张张麻木的脸,又如何寻得出刚才刺中自己的敌人。
滚滚的刺鼻浓烟中,有千万点火光一闪流逝,那是敌人的火枪手在射击。
田见秀大腿中了一枪,甲叶子翻到一边,随着战马的奔跑哗啦地响着,却没有血流出:“李大哥,这仗不能打,太邪了,这支敌人太邪了!”
“住口!”
田见秀声音里带着慌急:“李大哥,再磨蹭下去,天雄军就要恢复过来了。不如放过这块难啃的石头,我们先去冲卢象升的中军大旗,只要擒下卢狗官,这一仗咱们就胜了。”
“住口!”李自成一双眼睛彻底地变成了血红色:“田见秀,这话你对死去的李过说去!李过如今尸骨未寒,如今,大仇人就在眼睛,你好意思不替他报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