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三一脸的惊喜,想磕头,却发现自己挤在队伍中,根本动弹不得,就紧了紧手中的长矛:“多谢长官,我一定会立功的。”
一百米,五十米……李自成的骑兵已经将马速提到了最高,先前还稀疏的阵型变得稠密起来。
轰隆的马蹄一声声,如同敲到人的心窝里,震得人骨子发酥。
“骑兵,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兵种啊!就是太花钱了,如果有将来,我也要组建这么一支快速机动部队。”
“好在朱汀他们已经开始着手,我宁乡所也有一百多匹战马。”
“农民军的骑兵居然如此之强,以前怎么没听说过。单看这些骑兵的骑术,已经超过了我在现代社会马术俱乐部的那些老师们。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丢。看样子,这队骑兵是农民军精华中的精华,为了滁州,高迎祥将压箱底的本钱都掏出来了。”
顾不得为敌人的骑兵感叹,也没有时间,孙元下令:“火枪手,射击!”
宁乡下军前三排长矛兵都蹲在地上,露出后面的火枪手。一千把燧发枪早已经严阵以待。
“射击!”
几乎同时,十几个火枪队旗总同时用尽全身力气大吼。
“砰”一声,一片白色大雾在阵中弥漫开来。
孙元蹲在长矛方阵的最前头,圆瞪着双眼死死地看着前方的敌人。
他想看看,火枪兵的密集射击是否能硬扛住骑兵的冲撞。
当然,内心他还是不抱幻想的,这也是他为什么火速组建长矛兵的缘故。在这个时代,要打败骑兵,出来以骑制骑,就只有长矛方阵。
上一次清流关大战乃是偷袭,严格说来,现在才是孙元第一上战场。对于战争,他还是个门外汉,这种积累实战经验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只听到头顶有“丝丝”尖锐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破空声,前方的敌人骑兵就好象被人用重锤砸了一下,队伍猛地一顿。然后有一排战马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