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森抬脚向巷外走去,他的脑袋像浆糊一样。他想要逃避一切,远远离开这里。
但格雷森的脚步被阻挡了。
穿着皮衣,头上包着黑色骷髅头巾的几个混混站在巷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夕阳的余光拉长了他们的身影,身处阴影中的格雷森咽了口吐沫。
为首的混混穿着深红色高领毛衣,指了指墙上涂鸦的黑色骷髅,“这里是骷髅帮的地盘,你们如果没有让我信服的理由,我会让你们知道不守规矩的下场。”
格雷森眨了眨眼,“抱歉,我并不是不敬,但我们是被一些混蛋仍到这里来的。伙计,我们是无辜的。”
“你的理由并不能让我信服,北方佬。”混混头领右手插进口袋里,掏出一把漂亮的蝴蝶刀。
手腕轻轻一抖,刀片便从分开的刀柄中露了出来。
格雷森看着混混的脸,有些恍惚。
自己刚刚在飞机上被歹徒收拾了一顿,想不到逃离噩梦之后,还要面临被收拾的局面。
不禁悲从心中来。
蓦地,混混头领的手腕被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
另一只手如棒球棍砸向他的脸。
快速到根本看不清挥拳的轨迹。
混混头领脑袋“嗡”的一下,鼻血“噗”一下喷了出来。
蝴蝶刀从手中掉落,插到了地面上。
“啊!”
头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叫声。
其余的混混们看到老大被揍,立刻呐喊着冲了上来。
魏晨快速的出拳。
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他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被放慢。
混混们的挥拳与踢击,好像电影慢放一样缓慢与迟滞。
他可以轻松的接拳并反击。
最深刻的感受,是身体的敏捷与力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能毫不费劲的将一个混混踢出去数米。
如果以前是普通人中能打的水准,现在魏晨感觉拥有了“地表最强”——范马勇次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