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页

柳奴不晓得从谁那里学到了个古怪的法子,她竟是建议刘辩在出门时,用麻布将脸缠裹起来,就像是脸上有伤一般,如此一来便不会被人轻易认出。

原本刘辩是打算拒绝柳奴的提议,可想想若是照着她说的那样做,便不用吆五喝六的大搞排场出门,能够多看看市井风光,倒也相宜,最终还是应允了柳奴的提议。

可是临到出门刘辩才晓得他做了个多么愚蠢的决定,大热的夏天,脑袋上缠着厚厚的麻布,刘辩只觉着满脑袋大汗淋漓,裹在头上的麻布,也早已被汗水浸透。

与刘辩一同上了街市的,还有王柳、王榛姐妹二人。

姐妹二人在洛阳城内,极少公开与刘辩一同露面,是以很少有人能够认出她们。

王柳、王榛如同平日一般,是一身男儿装扮。

走在刘辩和柳奴身后左侧方的王柳,穿着一袭雪白深衣,高高挽着发髻,腰间悬着她那柄已不晓得诛杀了多少性命的长剑。

白衣飘飘胜雪,给王柳平添了几分风流少年的飘逸,一路上惹得不少民家女子回头向她张望。

跟在刘辩和柳奴右侧的王榛,则是与王柳相反。大热的夏天,她穿着的竟是一身乌墨般的深衣。

墨色的深衣厚重且吸热,与王榛那张极少露出笑容的脸,恰好是相映成趣。虽说她装扮成男子,其俊俏也是不输王柳,可路上遇见的少女,见到她的时候难免都会浑身激灵灵的打个哆嗦,远远的绕开一些。

最为吸引人的,就数刘辩。

虽说脑袋上缠裹着麻布,没有人能看出他的面容,可他那古怪的装扮,却给他赢来了比王柳、王榛加起来还要多上一倍的回头率。

已是被热的不行,刘辩直想把脑袋上缠裹着的麻布给撕开。

可他又很清楚,在洛阳城内,他如今恐怕是第一公众人物。每次出城入城,百姓们都眼睁睁的看着,虽说换上了寻常深衣,恐怕只要把缠头去掉,立刻就会被人给认出来。

沿着街道往前走,柳奴倒是最为轻松惬意。

她以往在街市上闲逛惯了,虽说有卫士紧紧跟随,卫士却是不敢跟的太近。

而且由于她的身份特殊,刘辩不可能带着她招摇过市,因此洛阳城内认得她的人,恐怕用两只手都能数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