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打火把,翟哲部骑兵清楚知道归化城的方向。
两翼的轻骑骤然提速,车风麾下有五百多蒙古人,一半是拿钱杀人的主,萧之言的轻骑早不输于任何一支蒙古骑兵。有了贴身的鱼鳞甲,再配上锋利的戚刀,这就是身为翟哲麾下骑兵的优势,他一向优先给各军配上各种实用的装备,所以商盟运行了这多年,手中也没多少余钱。两翼的杀声在黑暗中逐渐远去,夜色中火把飘零。
正前方铁蹄声像重锤擂地,归化城前札萨克图汗的骑兵在迅速集中。他部落中的骑兵是翟哲的两倍多,常备兵马不到万人,其中还有三千人守在城中。
“这座城市是蒙古人的明珠,也是蒙古人的桎梏,漠北人果然不愿意舍弃它。”翟哲抽出黝黑的腰刀,“破军!”
“破军!”大明的战旗挥舞。
雷岩谦和孟康像一只双头怪,一头插入漠北人的队列,空中密集的长箭落在重骑如同隔靴搔痒。挣脱,撕咬,拉扯,一头是厚刀,一头是战斧,雷岩谦和孟康指挥麾下重骑像是在摆脱围困的枷锁,在札萨克图汗才聚集的骑兵队列中拱动。
“砰!砰!砰!”掷弹兵把战马挂着的火药包一个个扔进对面密集的防线中。漠北的战马从未经历过类似的训练,嘶鸣着胡乱奔走。
没有试探,第一拳就是最后一拳,也是集中浑身所有力量的一拳。若对手是女真人,翟哲绝不敢如此,但对付缺衣少甲的漠北人,翟哲信心十足,因为他知道商队卖给札萨克图汗多少兵甲。
双头怪往前突击一里多路,各自转变方向,集中攻击向一处,在漠北人混乱的队列中汇合。孟康与雷岩谦平日里极不对付,但在战时合作的倒是很合拍,这也是翟哲一直能容忍他们的原因。
“杀!”中军人马紧随两队重骑之后,再次撕开他们在漠北人的军营中砸下的波纹,眼前火把最密集的地方一定是扎萨克图汗的所在。
“砰、砰、砰!”三眼铳的轰声如雷,骑兵恨不得一口气打出去所有的铅弹。
战斗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孟康的突击到札萨克图汗五十步之外。战斧砍断骨骼,大盾护住身前,鲜血顺着虎口滴落,翟哲军中再没有人打仗比孟康还要卖力。他军中纪律不是很好,他的队列不是最整齐,但他军中亲兵都当他为兄长。孟康从不存钱,平日里倚仗是翟哲的亲信没少给部下捞好处,军中都有传言,当他的亲兵日子过的最舒服,酒肉不愁,当然打仗时也最拼命。
“撤退!撤退!”扎萨克图汗惊慌下令,他想身后的那座城市应该能给予他帮助。他拥有漠北最弱的部落,偏偏想占有草原最富庶的土地。
这正是翟哲选择在夜晚袭击的原因。
夜晚中大战,一旦溃败造成的后果将是致命性的,失散的士卒无法找到主心骨,只能自顾自的奔逃退。
那座城市!归化城现在成了漠北人退却唯一的目标,当蒙古人离开了草原,躲入不怎么坚固的城市,这场战争的结局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