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驼子咧嘴一笑,心里也乐开了花。
“行吧!你来看看三爷的枪法如何?”
走到距靶子大约五十米的地方,杨猛停了下来,这大清的粉末火药,威力应该也就这个距离,端着手里的褐贝丝,杨猛试了试枪的重量,感受了一下久违的枪感。
“着!”
快速的出枪,扣下扳机,火枪的回应让人失望,除了‘咔哒’一下撞击声,别的什么也没发生。
“怎么回事儿?”
杨猛郁闷了,自己好容易嘚瑟一回,没想到却遇上了臭子儿。
“火石坏了,换一块就成。”
这几天连续不断的玩枪,韦驼子也成了此中好手,一看就知道问题出在了那里。
“火石?这玩意不好,还影响击发吗?”
杨猛对于这些火枪的兴趣不大,没有仔细研究过,所以对于具体的击发过程不是很清楚。
“嗯!那玩意打的次数多了就不好使,打不出火星,自然没法儿开枪的。”
“这火石云南有吗?”
“有的是,这玩意漫山遍野都是,而且比枪上带的好,我已经让崽子们弄了一批最好的,工匠们正在粉碎呢!”
“嗯!这就好,一人备上个十几二十块,这火石无论好坏,每次用完了都要换新的,既然不缺就别因为这些小东西送命。”
在杨猛的眼里,人命极其值钱,又极其的不值钱,自己人死一个都是大损失,所以杨猛给新军配上了五斤重的铜质前胸护甲;而仇人、敌人的命,在杨猛眼里又极度的不值钱,无论杀多少他的眼珠子也不会动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