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已经给了法丽耶一个军衔,所以传令兵才会称呼她为少校。
得到了命令之后,法丽耶脸上一喜,甚至还有些兴奋。
“可算是等到我们出手的机会了,我早就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呢!”
法丽耶这个女孩的骨子里,也不知道是不是藏着暴力的因子。当她得到了张晓的命令之后,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还非常的兴奋。
像是这样的反应,可是大大的有别于一般的女孩子的。
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像是战争和杀戮什么的,她们可都十分的厌恶。更不要说拎着刀子,和男人一样的去厮杀了。
躲都来不及呢。
可法丽耶却不一样,她因为从小就被当做男孩子来养活,所以性格已经和男孩没有什么两样了。
男人喜欢美酒,锋利的宝刀,法丽耶也都一样的喜欢。
当然,因为性别上的原因,她不可能逃脱这一点。也就是说,好在没有变成百合妹纸,这倒是奥玛酋长比较欣慰的。
毕竟,像是这样的养活女孩,搞不好就养活成喜欢美女的百合妹纸了的。
“贝都因的战士们,属于我们的荣光,属于祖先的荣耀,就让我们用手中的武器去证明吧!”
法丽耶举起了自己拿着短柄火枪的右臂,催动骆驼转回来面对着身后的同伴们高声喊道。
她不会用什么义正言辞的词汇,或者是鼓舞人心的语言来调动自己的同伴们。
但贝都因人的荣耀,的确是要用武器来证明的,尤其是证明给帝国陆军看。
其实法丽耶也不傻,她之所以要这样说,当然有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