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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这支四千人的军队都是精锐,但这点人对于眼下库曼的形势,是一点用处都没有的。

也就是堪堪在某些时候,可以自保罢了。

就更不要说保障贝都因人联合中的一十三家部落了。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为部落和自己的未来打算打算,也是应该的喽。

所以,也不能说那个大胡子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明知道实力不够,还要和强大与己数十倍的敌人死磕,那不是明智而是愚蠢。

如果是自己一个人的话,要去逞英雄到是没有什么问题,可哪一个部落的首领身后,不是需要考虑部民和一众手下人的呢。

为此,也不能够做这种“英雄”啊。

显然和三大部落对抗是不可能了,也就是说给他们剩下的选择基本上没有了,除了离开库曼就没有其他的一种可能性存在。

当然,留下来也不是不可能。

其结局注定是被三大部落其中之一消灭吞并,或者是整个部落都消亡在沙漠中成为历史的尘埃。

想来,没有人愿意看到出现这样的一个结果。

因为贝都因人和三大部落之间是世仇关系,所以他们是无法选择投降来保障自己部落生存的,因为这会让他们成为所有贝都因人的叛徒,被永远的唾弃鄙视。

所以,贝都因人诸部落,才会面临眼下的这种困难境况。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也不会这么困扰难受了。

“你说的不错,宋帝国这支军队虽然精锐,但数量太少了一些。对于眼下库曼的形势,根本就起不到什么太大的作用。”奥玛点了点头,苦笑了一下回应那个大胡子说。“就像是你说的,也许我们真的应该考虑一下,是不是应该迁徙离开库曼,去库曼以外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