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宣抚使制度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设置日益频繁,军政、财政等职权日益扩大,任职者官资趋于下降、辖区固定化、属官增多,文臣为正、武臣为副等特点,一度还出现了以宦官和降将为宣抚使的情况,中央也采取了多种手段限制和笼络大权在握的宣抚使。

地方上跨路级机构与宣抚使也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关系,地方上路、州、县各级机构、官员均听命宣抚使指挥,并可受征辟入幕府参办军政事务。由于宣抚使、制置使职能相近,宣、制司长官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但一般情况下,宣抚使地位高于制置使,经略使、招讨使、招抚使、镇抚使等,他们地位皆低于宣抚使,受宣抚使节制,对制置使拥有节制之权。可宣抚使对财权的争夺使两司共同措办辖内经济事务中二司矛盾重重,而王爷这张虎皮又能在争夺中使他立于优势地位。

如今条件基本具备,赵柽要做的是要找到一条富国强兵的路子,制定今后数年的发展方针路线,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风暴。可这一切对于他这个前世只是个冲锋陷阵,最多管个农场小军官真是件愁死人的事情……

富国,宋朝建国之初,在无力北伐的时候,对待北边被契丹占领的燕云十六州,赵匡胤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叫“封椿库”,其职能就是将每年的财政盈余全部存储起来,不准挪作别用,作为收复燕云的专项资金。赵匡胤本人亲自掌握,准备攒够了五百万金帛向辽国赎取幽、云,以金钱换土地。

打定主意,赵匡胤用尽方法,源源不断地往封椿库里存钱,处心积虑地增加库里的金钱储备。他的理由很简单,你占的幽云十六州本是我赵家的地盘,占领的目的,无非就是广开财源,从这里收取税赋,大笔捞钱,那好,我现在给你很大一笔钱,足可以抵得上你在幽云十六州若干年的收入,我拿这笔钱换回幽云十六州,你就既省了管理这片地区的精力,又得到了实惠,而我也拿回了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并且避免了我军事讨伐带来的两败俱伤,双方皆大欢喜,岂不快哉!

即使赎买不成我还可以明白无误的提醒你,这笔钱很多很多,如果你不答应以钱换地的计划,那我就拿这一大笔钱,去招兵买马,扩充军力,然后军事讨伐你,那时候,不但要收回幽云十六州,还要占你的“幽云十六州”,到那时,不但让你一分钱拿不到,还要让你无容身之地。这一招,及其充分的表现出赵匡胤对钱的力量的理解。因为有了钱,我就能收复扩大疆土,而随着疆土的扩延,我的权力也就随之扩大提高,说到底,就是用钱换权力。

然而,一寸山河一寸血,山河得以铁血换,金钱怎么能买的到呢?!造化弄人,收复燕云十六州,最终是宋太祖、太宗未酬的壮志,经济发达、财富积累,并没有直接提升军事实力。却因为片面强调文治、过度限制武人权力,对国防采取了消极因循的态度,最终也不能扭转宋朝在军事上屈辱失败的命运,酿成了深重的政治军事灾难,给国家与民族带来无穷的祸害与苦痛。

其后,神宗由重新扛起富国强兵的大旗,通过王安石的变法,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宋神宗又将其中相当部分储蓄起来,作为特别军费。变法期间,攻占熙、河等州,并招抚河湟一带吐蕃部族三十余万人,拓地两千余里,这是宋神宗统治时期强兵方面最辉煌的成绩。而元丰年间宋廷出兵攻打西夏,遭遇永乐城大败,宋军几乎全军覆没,神宗富国强兵的梦想彻底破灭。

富国不一定能强兵,却可以为民众带来安定的生活和丰富的物质、精神财富的,和平为宋朝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成为历史上最为富裕的时代,即使政府财政经常出现赤字,但这并不代表入不敷出。宋代中央收入除了政府的收入之外,还有皇帝内藏库收入。

内藏库的收入能达到政府收入的六分之一,并且不计入政府收入,财政部门也无权过问其收支。将这一部分计入后,宋代便不存在赤字问题了。在政府财政困于“入不敷出”时,皇帝就将内藏库中的财富“借”给政府,达到收支平衡。这正是宋代皇帝控制政府财政的一个手段,在入大于出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出了财政赤字假象,其实政府并不差钱。

国是富了,但兵却越来越弱,与契丹国澶渊之盟中的约定,让历任皇帝们感受不到大国的尊严;就连西北藩属党项族,也竟敢自称大夏,与宋朝分廷抗礼。他们心中所想,即使不能如盛唐时期万国来朝、拥有被尊为“天可汗”的荣耀,至少不能放弃太祖、太宗收复失地、统一疆土的使命,同时也要保证宋朝在列国中相对的优势地位,但现实是残酷的,两者并未能统一起来……

赵柽作为一个军人,又经历了现代的改革开放,当然懂得国家富强来自于和平,而和平来自于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军事实力以及积极高效的国防政策。前朝的澶渊之盟为宋辽两国带来百年和平相处,将其理解为屈辱的城下之盟虽略有失公允,但澶渊之盟的外交成果,是以宋军在澶渊之战中获得相对优势为前提的。如果澶州之战宋军一败涂地,等待宋朝的就将是灭国之灾,而绝非一纸盟约,这一点在不久后的宋金之战中就可能会以最残酷的方式验证了……

如今赵佶登基,蔡京上台,把持朝政十余年,就施政方针来说,两人也号称推行新法,但与神宗、王安石所实施的新法同中有异乃至形同实异,茅台酒的瓶子中装的却是自家酿的小烧。

神宗、王安石所主持的新法以富国强兵为主要目的,并有利民便民的考虑。当时不少人都认为:王安石“其本心欲救民”。就连对新法颇有异议的苏辙也承认:“介甫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以惠贫。”而赵佶、蔡京推行新法的目的则在于“始求羡财,以供侈费”。即搜刮民服民青,以满足皇上及其宠臣极度荒淫的生活所需。

蔡京与王安石不仅个人品质截然不同,而且施政方针形同实异,他所推行的崇观“新”法,根本不配以改革相称。蔡京虽然敢于改动祖宗成法,但当改者不改,冗官、冗兵现象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国家财政供养的官员近五万人,军队达到了百万,强干弱枝的传统国策本应加以调整,可是蔡京等人依旧萧规曹随,以致‘州郡遂日就困弱’;而不当改者又大改特改。如抛弃外戚不任军相、宦官不典机密、宰执应避亲嫌等不少旧规,涌现出外戚宰相,兄弟宰执,父子宰执,并开创了第一次宦官干政的局面;为了粉饰太平,赵佶、蔡京也曾实施过一些貌似利民便民的慈善之举,诸如安济坊、居养院、漏泽园之类,然而往往口惠而实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