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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间无穷无尽的白。

其中一点点的黑色,自襄阳西门慢慢向西南方向延伸而去。

“奶奶的,出了城就成了荒野,刘表被他们吹得这么好,也不修下路。”覃钰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嘴里呼出白花花的气息,低声抱怨着。

少年的脸上带着几丝擦伤痕迹,左手提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右手扛着一条黑色长棍,棍子顶端,挑着那个硕大的酒葫芦。

他手指关节上全是冻疮老茧,但精神却很振奋。

没想到顺路一脚能踩出一只肥壮的野兔子,沾了野外又软又厚的大雪的光,平时迅捷无比的跳跃健将根本蹦跶不起来,没跑多远就被他飞身扑上,一棍打昏在地。

冬天野味难寻,但一旦捉到,却都是难得的美味。

这只野兔子如此肥美,正适合给月子里的舅妈补补身体,舅舅脸上也好看一点。

舅妈现在刚生了小表弟,性情大变,天天指桑骂槐,就差指着鼻子说自己白吃闲饭。还好有大表哥覃信时时帮衬,覃钰才勉强过得下去。

但是,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

是可忍,孰不可忍!覃钰想,将养了五六年,现在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这一年多天天在山中打猎,偶尔帮舅舅进城采购,生活好生无味。舅舅表哥纵然不以为意,可是自己却真是不想这么继续混下去了。是时候该出去闯荡一回。那诸葛亮比自己也大不了两岁,都从山东跑到湖北来了。

可是,我应该去哪里呢?投刘表?

想起刘表,覃钰皱起眉头,心里就觉得一阵怪异。如果他的猜测没错,荆州牧刘表刘景升,应该就是他的便宜老爹。可惜老妈在他附体覃钰之前就已经挂了,这事就没办法确认了。他也侧面旁敲侧击地问过舅舅,却被舅舅突然的一顿怒火打得落荒而逃,从此再不敢追问一个字。

“如今这个乱世,当那人的儿子也没啥好结果,土地金银啥的,迟早都是人家曹操的。只有这功夫,才是咱自己的。”覃钰自我安慰着,脑子里开始温习起自己的百花缭乱枪。

这门枪法是覃钰的本门武艺,并非传自刘表,似乎是覃钰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就让他强行记住的,要求他每日背诵温习一百遍,反复强化,在挨过几次皮鞭之后,小孩子强化了这个强化记忆的要求,尽管可能有些机械,但确实很有效——直至强化到某一天虽然换了个灵魂,但是所有相关的心法记忆却依然全都顽固地留存下来的程度。

因为苦练这门枪法,大约是不得其法,覃钰十岁那年就因经脉破碎而死。被舅舅救回来就换了人。